中醫對生命的認識
生命一詞見於《北史》,其雲:“人之所寶,莫寶於生命。”生,《說文》雲:“進也,象草木生出土上,凡生之屬皆從生。”指生殖、出生、生長之活力,“生存之時日生,凡生物皆謂之生”(見《辭源》“生”字條)。命,原意為指使,此指“天賦之命”,“非人力所能為者”。也即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自然規律。簡言之,生命具有生長、發育活力,並按自然規律發展變化。
我們的祖先對生命的認識是建立在“天人相應”規律基礎之上的。歸納起來,大要有三:
一、生命是物質運動的形式
我國曆史上唯物主義自然觀認為“氣”是最根本的物質,《管子·內業》雲:“凡物之精,比則為生,下生五穀,上列為星……是故名目氣。”《莊子·知北遊》雲:“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為生,散則為死。”逮就是說,生命活動是自然界最根本的物質——氣的聚、散、離、合運動的結果,生命是物質運動的形式。
二、陰陽的對立統一是生命活動的主要運動形式
氣的聚散產生了生命現象,在生命活動中,陰陽的對立統一,消長轉化是生命的主要運動形式,貫穿於整個生命過程的始終,決定著生命的存亡。陽化氣、陰成形,陽消陰長,陰消陽長,各自向對立方麵轉化。生命的新陳代謝就是這樣,舊的衰亡,新的生長,生生化化永不停息。世界上萬物萬類,一成不變的東西是沒有的。
三、生與死是生命現象的必然規律
《昌氏春秋·節喪》曰:“凡生於天地之間,其必有死,所不免也。”由生及死是不以人們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規律,生命的否定實質上包含在生命自身之中,想從根率上扭轉這一規律,是絕對不可能的。但在生命活動中,又往往以整個有機體的經常平衡為基礎,即所謂:“陰平陽秘,精神乃治”。這是保證機體在變動韻內外環境中一種最好的適應。人的生命活動始終處在不斷的矛盾運動之中,時時遭受疾病的侵襲,又時時以自身的生命力去戰勝疾病和死亡的威脅。因此,人們創造一切條件養生、攝生、起死回生,使生命力旺盛起來,以延緩其向衰老、死亡的轉化。
第一節人以天地之氣生,四時之法成
《素問·寶命全形論》說;“人以天地之氣生,四時之法成。”《素問·六節髒象論》雲:“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昧。”這些都說明人體要靠天地之氣提供的物質條件而獲得生存,同時還要適應四時陰陽的變化規律,才能發育成長。正如張景嶽所說:“春應肝而養生,夏應心而養長,長複應脾而養化,秋應肺而養收,冬應腎而養藏”。說明人體五髒的生理活動,必須適應四時陰陽的變化,才能與外界環境保持協調平衡。這與現代認為,生命產生的條件,正是天地間物質與能量相互作用的結果的看法,是基本一致的。人類需要攝取飲食,呼吸空氣與大自然進行物質交換,從而維持正常的新陳代謝活動。
“人以天地之氣生”,是說人類生命的起源,源於天地日月,其中主要源於太陽和地球,特別是太陽的火和地球的水。萬物生長靠太陽,一切生物,歸根到底,依靠於太陽的光能和熱能。光和熱是地球上生命的能源,如果缺乏足夠的光和熱,生命就不能發生和存在。
“西時之法成”,是說人類還要適應四時陰陽的變化規律才能發育成長。春,夏、秋,冬,四時自然氣候的變化,與人的生命活動也是對立著的兩方,人體就必須適應四時氣候變化來維持生命活動。否則,人體生理節律就會受到幹擾,抗病能力和適應能力就會降低,即或不因感受外邪而致病,也會導致內髒功能失調而發生病變,故《素問、四氣調神大論》明確指出,“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終始也”、“逆春氣則少陽不生,肝氣內變;逆夏氣則太陽不長,心氣內洞;逆秋氣財太陰不收,肺氣焦滿;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由於破壞了五髒適應四對陰陽遞變的正常規律,不可避免地要導臻人體內外環境的平衡失調而發生病變,甚至危及生命。所以中醫養生學把適應四時陰陽看作是一切生物維持生存的重要條件。所謂“適者生存”,仍是生物界不可逾越的客觀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