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你到永遠
編輯也靠譜
作者:拂初
我和畢先森互為對方的初戀。
他姓畢,名字裏還有個字是字母L開頭,我經常叫他畢先森或者L先森。
和畢先森第一次見麵的時候我對他印象一般般,但見麵後說的每一句話我都記得很清楚。
“你怎麼穿這麼好看的衣服,從未見你穿過啊!”當然不會告訴他那天自己是特意打扮的。
“你並不胖,為什麼說自己胖?”其實我在幾個星期前就開始減肥了。
“哎,我發現你露額頭很好看,能不能掀起劉海給我看個清楚?”
額頭是我不能說的痛,在遇見他之前,我已經留了十幾年的齊劉海。
我的額頭天生有些高,每每和同學走到路上,迎麵一陣風吹過,那亮閃閃的額頭總能惹得他們大笑。所以當他說我額頭好看時,我的心咯噔一下就軟了下來,這時候我開始慶幸他是學美術的,可能搞藝術的人的眼光的確和別人不一樣?
第一次見麵,他拿著一本並不好看的書表白後就興致勃勃地回去了。
但兩人的感情並沒有持續多久,那時候他剛畢業,去一個大神那學了幾個月後開始找工作。我們兩人經常吵架,他一氣之下就和我提了分手,說是給不了我想要的未來。
我很淡定,在他剛提出分手後,就把他所有的聯係方式刪了,還讓我朋友也一起拉黑他,當然最後我那朋友因為收過他不少零食的賄賂,並沒有效仿我。
我很決絕,打算和他老死不相往來。
第二天他就發郵件過來說他後悔了,自己設定未來的夢想裏有我,突然抽離出去太難受,據說他躲家裏哭了好幾個小時,把用了五年當寶貝一樣的手機都摔了,後來拿室友的電話打給我。
他想分手後還做朋友,不想我這樣和他相忘於江湖。
當時我氣得恨不得拿汽水噴他一臉,用了的抹布還能重新擦臉嗎!為了讓他死心,我丟了一句狠的:“等我交了男朋友再和你做普通朋友吧!”
我覺得這句話已經夠狠了,狠到後來他果然默默努力,時不時地去我那朋友那打聽我的情況:“她交到男朋友了嗎?她說她交到新男朋友,就會和我聯係的。”
語氣可憐兮兮,我朋友都不忍心了,三番五次來給他說情。
好友說,真正的緣分是割不斷、斬不掉的,你看啊,你那麼決絕,一般的人早就被你嚇退了,難得還有個厚臉皮的人對你不離不棄。
這個我信。
自己的決絕連女性朋友都會被嚇退,更何況男生。
或許是異地的原因,或許是現在的生活狀態很安定,我很害怕和他到一起去,於是轉變成了對婚姻很恐懼,和他每次見麵的時候,我說得最多的話就是我不想結婚,我也不想要孩子,我就想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