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相見不如思念(1 / 2)

十年人生路,一步一艱辛。

一個人有幾個十年可以揮霍,漫漫路程又有誰能夠真正找到知心人,可笑可歎,他喜歡她,可她卻不喜歡他,十年這是一個多麼漫長的數字,縱然是一顆冰心也該被融化了。

回想起她,他依然記得那一眼的怦然心動。

“沈若琳,遇見你是我這一輩子最開心,也是最難過的事,十年了,也該放手了。”韓銳歎息著自語。

韓銳是個二十七歲的小夥子,板寸頭,帥氣的臉龐和陽光的笑容都給人一種親和的感覺,可他找工作卻是到處碰壁,隻因為那簡曆上的一欄裏寫著,曾入獄七年。

沒想到這麼一個小夥子居然坐過牢,還是七年之久,這是犯了什麼罪?需要坐牢七年,沒人知道,韓銳也不曾提起,於是乎找工作就一直找不到。

他也曾想過學個手藝,可他一個孤兒身無分文學手藝恐怕養不活自己,剛剛出獄那會隻是靠著自己的兩個好哥們的才不至於餓死,可要是找不到一個穩定的工作,好哥們也不一定一直養著他吧!

他從小就不是一個喜歡麻煩別人的人,於是一個偶然的情況下找到了一個學校的保安,這還是那個保安老大爺年紀大了不想做了才招收的他,也算是一個工作了。

雖然工資低,但好歹也兩千一個月,養活自己不成問題了。

正直中午,楚華中學的學生都吃飯去了,韓銳打完飯來到了學校門口的保安室裏獨自吃著,看著門口少許經過的學生,韓銳露出了笑容。

曾幾何時我也是那其中的一員,青春、朝氣蓬勃、無憂無慮。

韓銳心中想到,微微歎息一聲,便是埋頭自顧自的吃飯,不去想這些令自己煩惱的事情。

不算忙碌的一天又過去了,今天是星期五,韓銳和自己的一個保安同事薑維道別之後便是回去了,明天他可以不用上班,所以也不用睡著保安室裏,這是他和另一個保安薑維商量過的。

一般星期日到星期四都是韓銳守在保安室,到了星期五和星期六就是薑維留在保安室裏了。

“買點東西給唐姐,她對我還算不錯,應該表示一下。”

韓銳騎著踏板摩托開往超市,唐姐全名唐青璿,比韓銳大兩歲是他的房東,一個離婚女人獨自帶著一個五歲的小男孩,很艱苦的,可她總比韓銳要好一點,起碼還有一個棲身之所。

說到這個,韓銳當初來到這裏的時候還是死皮賴臉的留下來的,因為唐姐招租是隻招女的,可是韓銳卻是沒有看清楚,因為他隻看到了那便宜的房租上麵去了,一個月300元,還是一個小區的三居室的房子。

這種好事到哪裏去找,於是乎韓銳馬不停蹄的就趕往了招租信息上說的地點,到了那唐姐一看是個男的立馬回絕了,可是韓銳好說歹說、死皮賴臉的把唐姐說的是一愣一愣的。

唐姐最終敵不過韓銳的苦訴,才留下了他。

“旺旺牛奶,冬冬喜歡喝,拿一箱,對了他還說要一個遙控汽車,還可以變形的,嗯,去看看。”

韓銳心裏想到,不停的挑選著,他很喜歡唐姐的那個小孩子,蔣冬冬,是個可愛的小男孩,他也知道一個沒有父親的男孩是可悲的,所以他希望冬冬能夠快樂,不要向他一樣。

嗯,怎麼會?那是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