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快餐店後,找了一張台麵,耳靈和藍麗坐一邊,一對新人坐另一邊。新郎叫耳靈說說想法。耳靈就把早有的想法草草地說了一下。
耳靈的構想是這樣的,就是將兩個人以往的照片,選出一些,有嬰兒時期,有兒童和少年時期,直到結婚時的婚禮照片。每個時期的照片旁邊配上相應的文字,當時的日記,或者是隨筆散文之類。整本雜誌,由故事性的大稿串連,文字要能場景化。
這對新人聽著耳靈的侃侃而談,表現出濃厚的興趣。
耳靈把構想說完,點起了新郎遞來的一支香煙。
新郎問了兩個細節方麵的問題。
耳靈托詞,隻是一時興起,隨便說的,至於真的要操作,就要坐下來,要花時間來研究才成。
“這可是一個費時又勞神的活。”耳靈強調了這種事情的複雜性,比如,攝影的技術程度,比如紙張的選用,比如文字的功力,一句話,這種投入是一般人不能從事的。
新郎看了新娘一眼後說:“這樣吧,你能不能幫我們做這件事。弄上一百本吧。錢的事,好商量。隻要做得好使我們滿意,錢的方麵,好說。”
耳靈裝模裝樣地嘖嘖嘴後說:“這個嘛,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可能不容易。既然是遇上,是朋友。好吧,我來試一試。”
新郎站起來,向耳靈伸出手。耳靈也就跟著站起來,把手伸向對方。
兩人的手這麼拉著後,耳靈說:“咱們,是不是先小人、後君子,草簽一個協議,免得事後有什麼說不清楚。這樣的事,我是第一次做,涉及到個人隱私什麼的,要是有個什麼的,我是有口難辯。”
新郎覺得這話在理上,同意。
兩人就又都坐下。
新郎從小黑包裏拿出筆和筆記本,把他和耳靈你一句我一句湊成的協議內容寫出來。在最後,耳靈提出,如果沒有大錯,對方要一次性付清所有費用。新郎同意。耳靈又提出,如果是設計製作上的問題,扣減百分之五十的費用,作為賠償。新郎讚同,寫上。
藍麗卻在這時,用腳踩了耳靈的腳。藍麗是想叫耳靈這時候能看她一眼。耳靈沒有看藍麗。耳靈的眼睛看著新郎的筆尖。
協議理順了後,新郎念了一遍。雙方覺得可以,起身,去找打印店。
協議打印好,耳靈領他們去藍麗的影樓看了。之後,雙方在協議上簽了字,互留了電話號碼和住址,這才握手告別。
客人先行離開了。
藍麗卻說了耳靈。意思是,協議最後加上的一句,純粹是一個多餘,而且顯出耳靈的傻。
“設計製作上出問題,要扣掉百分之五十的費用,太多了吧。再說,哪有你這樣做生意的。客戶沒想到這個事,你幹嗎要多嘴?”藍麗有責怪耳靈的意思。
耳靈做了解釋。加上這一條,是個軟廣告。動了心在猶豫的客戶會鐵了心。沒有做的,會把他們的影樓列為首選。
經耳靈這樣分析後,藍麗也就沒話好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