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目前的進化者依舊不是熱武器的對手,這種進化隻是最原始的,並沒有出現可怕的異能,或者說異能者才剛剛萌芽。
如果我沒有學什麼格鬥之術,說不定唐遠哲靠他的技巧能夠拿下我,這也是有可能的。
但我出手就展露了自己不是庸手,他馬上清楚徒手搏鬥上難以占便宜,要用他的長項。
“對槍你會死的更快,你確定非要弄個你死我活?”我冷冷的問,摸不清他的真實意圖。
“對槍我不會輸給這裏任何人,你如果怕了就離開羅妃嫣,不然的話你會死的很慘。”唐遠哲很自信,大言不慚。
他當過雇傭兵,那種經曆遠比天堂戰區裏鍛煉出來的人有經驗。但子彈無眼,一旦對槍必然會死下一個。不止是我,其他人也都楞了,以為是普通打架呢,沒想到要殺人。
他居然為了羅妃嫣想殺我?看來這個梁子結大了。
“找倆把左輪來。”唐遠哲輕蔑的看著我,仿佛看一個死人,馬上吩咐旁邊的新兵。
“唐教官,你真要殺這小子?”旁邊被吩咐的人問。
其他人也是一臉茫然,看樣子用槍方麵唐遠哲最厲害,他說了句少廢話,那個新兵便跑著去找了。
我們倆相聚幾米對持著,這裏打架引來幾百人圍觀,我抬頭看了一眼,四樓的窗戶口羅妃嫣正緊張的看著。
隻需幾分鍾,那個新兵就在人群中收集到倆把六發子彈的左輪手槍,這些新兵不少人配備槍械,槍不離身的也不少。
他遞給我一支,我沒有用過這種槍,但不代表陌生,嚐試的上子彈瞄準,發現沒有被動過手腳才放心。
查看了一下準心的情況,偏巧頭頂一群野鴿子飛過,我便呯呯開了倆槍。
隨著倆隻鴿子先後落在地上,其他人大驚,不安的看著檢查槍的唐遠哲,後者也很震驚,那絲得意瞬間消失。
殺一隻鴿子容易,大約他也可以做到,但是打倆隻卻是需要技巧,一旦槍響鴿子群就亂了。
我看著臉色接近難看的唐遠哲,淡淡的說道:“我在天堂戰區的名號是槍神,可不是浪得虛名。就算你當過雇傭軍又怎樣?除非你一槍打中我眉心,不然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拉你一起下地獄。”
在我的強大氣勢下,場上的人們沒有一個敢說話,氣氛越發的緊張。
強者為尊,這是人類世界顛撲不破的真理。他們每天訓練就為了成為男人裏的強者,可能他們無比尊敬崇拜唐遠哲教官,但眼看他們的教官要跌下神壇了。
“算你有兩下子。”看著倆隻血肉模糊的鴿子,唐遠哲咬咬牙道:“不過是雕蟲小技而已,接下來你不會有幸運的機會,咱們就按古製的決鬥規矩來……,每人走十五步,喊停時一起開槍,你隻要慢0.1秒我就能夠送你上路。”
現場火藥味十足,不少人緊張的把手放在他們腰間的槍柄子上,我們到底鹿死誰手?
我真的為難了,已經被逼上梁山,不得不接受決鬥,輸了的話必然是一個死,可贏了依舊是個死。
隻要我殺了唐遠哲,那些肩挎微衝衝鋒槍的新兵,恐怕會一起把我打成渣。
但我的口氣是不會軟的,男人在這種時候能夠裝逼盡量裝,死要麵子。
“看來你真是生無可戀,隻是被一個女人拋棄而已,就想尋短見,那麼我就成全你吧。”
他冷笑著不屑跟我廢話,倆人提槍走到一起背靠背站定。
所謂的古製決鬥規矩我也略知一二,這個在中世紀的西方最流行,當時槍支是新興的文化,出現了一批行走江湖的騎士。
他們自認為有一槍一馬在身,可以走遍全世界,打遍全世界,到處尋釁滋事給社會帶來很大的不安。
這種文化沒落後,包括後來的西部牛仔之名到現在不絕,是一種可以掌控自己人生和掌控別人命運的超然群體。
最誘人的文化在於對於自由的理解,包括一些貴族舍棄豐衣足食生活,跨騎帶槍遠行。
槍文化泛濫後,原來用佩劍決鬥的人開始選擇用槍。倆人將背對背站在一起,然後一起走十五步,會有人喊數,到時一起回頭向對方開槍。
而周圍的人就是公證的見證,哪怕是自己的親人,眼睜睜看著中彈倒地,隻能幫他們料理屍體。
這個決鬥過程主要說了心理穩定和抬槍出彈的快捷,但凡選擇這種決鬥的,一般不會作弊,但也不排除先一步開槍的卑鄙小人。
受西方文化熏陶的唐遠哲居然選擇這樣一種方式來除掉我,在決鬥中死去的人會得到別人尊重,在中世紀是合法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
“準備開始,第一步,第二步……。”
那個取槍的年輕人充當了裁判,每念一聲都非常響亮沉重,隨著倒計時來臨,我的心跳無法壓製,幾乎有先開槍擊斃他的衝動。
但不知為什麼,非要做一回堂堂正正的槍手,來證明自己是有底氣的。
“……第十四步,第十五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