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學長?”她不免驚訝婚禮的主人公怎麼會出現在這裏,“你不去敬酒在這兒幹嘛呢?”
“我出來透透透氣。”高歌倚著欄杆,順手將領帶扯開一些。他看起來一點沒變,歲月似乎並沒在他臉上留下痕跡,他仍然像個大學生,笑容明媚純淨,讓人難以想象他曾經遭受過牢獄之災。“結婚可真累人。”
“人一輩子結一次,當然得可勁造啊。”她笑著走到他身邊,雙手抓著欄杆,望著窗外過往的車輛。“你那個工作室弄得怎麼樣了?”
“目前還隻是雛形,你也知道我剛出來才一個多月,怕是有段路得走。”
“萬事開頭難。”她轉向高歌,拍拍他的肩膀,“我相信你的專業素養,這個工作室肯定能成。”
“借你吉言。”高歌笑起來很好看,他胡亂地撥弄頭發,“如今我不是一個人了,必須得認真點兒了。哦對,最近在幫一個新人歌手寫歌,等忙完這陣子我打算錄之前上學時寫的歌,你有沒興趣試試?”
“試什麼?”
“當然是唱歌啊。”
“你饒了我吧。”她笑著擺擺手,“我又不是專業歌手,唱歌也隻是業餘愛好。”
“從專業角度來看,我覺得你的歌唱水平跟專業歌手沒有差別。”
“你太抬舉我了。”
“到時來試試吧,我特別希望你能唱我寫的那首歌。”
她看出高歌眼神中的真誠,隻好答應,“行吧,隻要你不嫌我唱得難聽就行。”
“怎麼會呢。”高歌忽然笑了,然後望著她的眼睛,“真好,感覺好像上學的時候。”
“嗯。”
兩人就這樣靜靜地待了幾分鍾,直到有人跑來叫走高歌。他匆匆披上外套,然後衝她揮揮手跟著那人離開了。望著他離去的背影,她心裏竟然有幾分落寞。想起曾經的日子,他總是把她的事情放在首位。而如今他有了更重要的人,再也不能像從前那樣以她為中心。
說不上來是高興還是難過。
畢竟時間一刻不停地向前奔跑,每個人都在發生著變化。當所有人都向前看的時候,她忽然發現隻有自己還站在原地一動不動。
她伸了個懶腰,順著樓梯來到門口,還沒走到停車場,她的腳已經疼得走不動了。為了配合長裙,今天特地穿了高跟鞋,但太長時間不穿,穿著著實不習慣。她一瘸一拐地走到車前,扶著車脫掉一隻鞋,這才發現右腳小拇指已經磨起了血泡。
“早知道還是穿平底鞋了......”
她邊抱怨便從包裏取出車鑰匙,剛一上車她便迫不及待地蹬掉高跟鞋,腳得到放鬆整個人也跟著輕鬆了不少。她發動車子,大概一個多小時便回到畫鋪。一進門發現夏至正趴在桌上打盹兒,似乎聽到動靜,整個人騰地從座位上彈了起來。
“是你啊......”
“怎麼了?不願意見到我啊?”
“不是......還以為進賊了......”夏至用手背抹抹嘴角,“隨便丟一幅畫,我這半年就隻能喝西北風了。”
“你放心吧,沒人敢在匠人胡同犯案。”她將手包放在桌上,一屁股坐在凳子上,“這天兒真夠熱的。”
“嗯,現在都七月中旬了,也該熱了。”
“夏至,明天晚上我們去吃火鍋吧?”
“好啊!好啊!”夏至興奮地拍拍手,隨即又露出不解的神色,“為什麼是明天晚上?明天是什麼特殊日子嗎?”
“不是,就是突然想吃了。”她示意夏至給她一杯水,“我今天實在走不動了,不然就今晚去了。”
“鞋子不合腳嗎?”夏至一邊將水杯遞給她,一邊觀察著她腳上八厘米高的鞋子。“這跟有點高啊。”
“可不是,像我這種穿慣平底鞋的人,一時半會兒還真駕馭不了這小妖精。”
“可是這麼長的裙子搭平底鞋也太怪了......”
她低頭看了看身上的裝扮,不由歎了口氣,“看著光鮮亮麗的東西未必適合。”
夏至不解地望著她,過了一會兒才小聲問道,“薇薇姐,我怎麼覺得你參加了一趟婚禮回來,好像不大高興啊。”
“也不是不高興,我該怎麼給你解釋呢......”她蹬掉高跟鞋,盤腿坐在凳子上,“就是你有種你喜歡的玩具被人搶走的感覺。”
“你喜歡這個學長?”
她趕忙搖搖頭,“隻是朋友間的喜歡。”
“男女之間真的有純友誼嗎?”
“有吧。”
“就像你跟你那個學長?”
“嗯,算是吧。”她說完又覺得不對,畢竟高歌對她並不是單純的友情,盡管她隻把他當做朋友,學長。但不管怎樣,在她心裏,他都是重要的存在,不然她也不會感到失落。試想,一個以你為中心的人忽然之間屬於別人了,心裏多少還是有些不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