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一天半的時間,趕到陽河鄉,祭拜我婆婆。在我婆婆的靈柩前李桂花告訴我李順的屍體還在太平間,請我到公安局去認領。我問李桂花:“你去過嗎?”
“我去過一次,但我不能做出確定,警察同誌說務必請你去一趟確認,然後運回李順的屍體,盡快讓他入土為安。”
聽李桂花這麼一說,我的心都碎了,李順已死了好幾天,到現在還不能回家,我得把他領回家。他母親是多麼希望和兒子在一起,生前不能如願,死了兩個人葬在一起,也算是了了她老人家遺願。我又急匆匆出門了。
在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隊長朱鐵軍接待了我,我自我介紹說我是李順的未婚妻,是來認領李順的。他從抽屜裏拿出一張身份證問:“這是死者身上的身份證,身份證上的人你認識嗎?”我接過身份證看了一下,回答說:“認識,是我未婚夫。”我再看身份證上的地址,是我在張家界公司工作的地址。我手摸身份證上的人像,在我真實的感到李順已經離我而去的時候,淚水湧出眼眶,不禁失聲痛哭。
朱副隊長安慰我說:“李女士,現在不是傷心難過的時候,死者是被人謀害致死的。你冷靜一下,希望你幫助我們偵破此案,為死者討還公道。”我點點頭,的確,哭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正如朱副隊長說的話,我應該幫助公安局偵破此案,為李順討還一個公道。當我百年之後見了他,能給他一個滿意的交代,也不枉我們相愛一場。我現在確實不應該哭,我止住哭聲,拿出紙巾,擦幹眼淚。
朱副隊長領我去認李順的屍體。在路上,他說:“死者死亡時間到發現死者屍體大約相隔三天,這三天死者浸泡在江裏,導致死者麵目有些損毀,請你務必仔細認真辨認死者,這對我們偵破此案的關係很大,李女士,我的話你聽明白了沒有。”
“聽明白了,我一定配合你們還他一個公道。”
我倆來到太平間,朱副隊長掀開蓋在死者身上的白布,我看見這位死人的鼻子已經糜爛,嘴唇也不健全,非常可怕,感覺有些陌生。我搖搖頭說:“這個死人可能不是李順。”
“死者在湘江浸泡的時間較長,死後樣子與生前的模樣可能有些改變,你可要看仔細,在刑事案件中,我們不希望有可能,我們要的是一定,你能不能肯定?”我見這個人的身材與李順差不多,同時有幾分神似,莫非正如他說的模樣有了些改變?我這麼一想,就猶豫不決,不敢做出決定。朱副隊長見我猶豫不決的樣子,又問我:“在李順身上有什麼特殊的印記沒有,比如在身體上的某個地方有傷疤,胎記,黑痣之類的。”
“我沒有看見他身上有傷疤,胎記,黑痣。這個人身上有嗎?”
“我們檢查過了也沒有。走,我讓你見一個人。”
我倆走出太平間,來到刑訊室,一位警察提來了一位犯人。朱副隊長叫我坐在一旁,旁聽他們訊問犯人。朱副隊長問:“劉新民,你認識李順嗎?”
“認識。”
“你知道李順家裏有哪些人?”
“我聽李順說過,他家裏有媽媽,姐姐,妻子。姐姐叫李蕾,妻子叫李蘭芝。”
旁聽的我鬱悶,李順怎麼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了一起,能有什麼好果子?
“把你和他的認識經過,請你詳細說一說。”
“1993年冬天,有一天,一位身穿時髦西裝的青年,被三位警察送進了我們的牢房。他自我介紹說他叫李順,還吹噓他老婆是如何的漂亮,當時我想既然有漂亮的老婆,又穿著時髦的西裝,還在外麵混,有點懷疑他是臥底。晾了他幾天後,我忍不住問他判了多長時間,他沒有回答我這個問題,他說這無關緊要,重要的是我什麼時間離開這裏。半年時間過去了,顧慮打消了,他和我們的關係處理得不錯,成了獄友。他在這半年的時間裏一直裝病,把自己弄得麵黃肌瘦,病懨懨的。有一天,我們照例出工,他留在牢房裏養病,我們收工回牢房,李順拿著個一次性紙杯和一片碎瓷,請我們聚攏,悄悄告訴獄友他的計劃,警告大家不要做聲,還請我們幫忙。我看見他紮起衣袖,用瓷片在手臂上劃破血管,血流進紙杯,差不多有一杯。他拿出繃帶和創口貼請我們包紮傷口,放下衣袖。他自己扭過頭去,咕嘟咕嘟將那血液一飲而盡。他突然咳嗽,一口血噴出口腔,濺得滿口,滿臉,滿身是血,看上去像是內髒大出血,生命垂危,我們大聲尖叫,引來了管教。你們的人見李順這等模樣,怕他死在獄中,慌忙喊救護車,把他送進了醫院。後來聽說他保外就醫了,從此我倆失去了聯係。這家夥聰明,毒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