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了。”羅梓傑看著李定斯,點了點頭。繼續回到正題:“但是問題來了,怎麼找到加洛?”
李定斯一路上也在想這個問題。這貧民區說大不大說小不小,要找一個人還真不是那麼容易的。而且這些人是否有敵意、其中哪些是劫匪或者逃犯都還是個未知數,貿然問路容易徒增麻煩(況且加洛也不是長得很有特點的那種人)。
李定斯正思索著,突然手機響起了短信鈴聲。短信來自索科爾:“據我所知,加洛這人嗜賭如命,貪戀美色。希望能幫到你們。”
看了短信,李定斯說道:“找到賭場、紅燈區。加洛很可能在這兩個地方。”
“分頭行動?”羅梓傑問道。
“一起行動。”李定斯斬釘截鐵,毫不猶豫地說道。隨後又接著道“不忘記武裝、但是要低調行事。不到萬不得已別掏槍。”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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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幾分鍾的時間,兩人已經站在了貧民區中的紅燈街街口。
一條昏暗的街道放眼望去,曖昧的燈光忽明忽暗地閃爍著。一名身材高大的女郎真空穿著透視裝裙子與一名穿著丁字褲的瘦小女郎從兩人身邊經過,雖然曖昧的眼光有些許停留但稍縱即逝。——畢竟李定斯和羅梓傑看起來完全不像是這裏的人。
可能換做車語來這裏的話還像一點,隻可惜車語現在還在醫院裏躺著。羅梓傑心道。
而看著周圍無視新約克城晝夜溫差穿著寒風刺骨的女郎們漫步在煙霧彌漫的破舊街道,混雜著大麻、荷爾蒙、腐敗垃圾的味道中的一間間粉色紫色的店鋪,李定斯眉頭緊鎖,半晌終於蹦出了一句話:“我們還是先去賭場吧。”
“我也這麼認為的!”李定斯這句話可謂是說道羅梓傑心底了。
於是兩人一拍即合,轉身就離開了紅燈街。
兩個人轉身離開,卻沒有注意到此刻正有一個人已經注意到了他們。這個人看起來骨瘦如柴,身上穿著略顯破舊卻也是最普通嘻哈服和運動鞋。他平平無奇,名字也不被人記住。隻是一個幫派的眾多眼線中的一個。此刻他抽了一口大麻,拿出已經很舊的手機撥通了一個號碼。
電話接通後,他說道:“我看到了那個中國人……是的,就是那個開著豐田跑車的中國人。這次他跟一個白人一起來的,就在我們的地盤。好像隻有兩個人。”隨後電話裏的人說了兩句,他唯唯諾諾地應著:“好的,我跟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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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站在你的麵前,但是他是隱形的,因為你根本沒有多看他任何一眼。”——車語後來說過這樣的話。而這句話,很早就得到了驗證,比如現在。
雖然後麵跟著一個人,但是這個人的衣著打扮和相貌都實在是平平無奇,似乎這樣的男人在貧民區就像那些瘦瘦高高笑起來幹幹淨淨的男生在校園、大眼濃妝錐子臉穿著高跟鞋的女人在夜店一樣,看100次都記不住。
所以李定斯和羅梓傑完全不知道他們現在多了一個“尾巴”。
當兩人在賭場門口見到加洛的時候,加洛正失魂落魄地坐在一攤垃圾堆中。
顯而易見加洛又一次輸光了身上的所有錢,而且這次比前幾次還要糟糕,連他僅有的一件外套都輸掉了。加洛臉上還有被車語痛打過後的舊傷、混雜了一些剛才添加的新傷,吐出一口渾濁、帶血的痰,以及一顆牙齒。
街道上走過人群,可是即使是大麻販子和小姐都不願意看他一眼,顯然加洛已經再買不起大麻了、也很久沒有光顧紅燈街。
——在幾分鍾前,也就是加洛剛輸光了所有錢以及自己的唯一一件外套而被從賭場趕出來的時候。一條餓極了的小狗走到加洛旁邊,嗚嗚叫了兩聲。加洛伸出手來摸了摸小狗的狗頭,將這隻野狗擁入懷中。一幫衣著嘻哈的黑人從加洛麵前經過,可是當頭的一個人卻一腳踩到了小狗的尾巴,小狗狂吠著。
當頭一個身材又胖又高的黑人嚇了一跳,隻見他是這裏穿的最高檔的,寬鬆肥大的T恤、嘻哈褲和耐克喬丹籃球鞋,連說話都很有節奏的斷句:“嘿!老兄!看你似乎丟失了自我!喲喲喲,你養著一條小狗,小狗脾氣還有點大!”
“你們廢話好多!”加洛抬起眼睛,雙目充滿了殺氣,旁邊的黑人都不下意識的後退了一部。
——可惜殺氣是不能真的殺人的,在打架中這種模糊概念的東西還不如一塊板磚好用。而人多,打架通常有優勢,這是硬道理。
於是那幫人一擁而上踹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