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晴,女,二十七歲,未婚。
這是盛晴的戶口簿上所登記的。今天是九月二十一日,到明天她就又要再加上一歲,變成二十八歲了。
用現代社會的衡量標準來看,盛晴也算是一個大齡剩女了。
其實她自己是並不介意當一個剩女的,盛晴有一份律師行的工作,是一個社會精英,平時也有幾個閨中密友經常來往。
但不知道是她眼光高還是遇到的相親對象實在太極品的緣故,總是沒有合眼緣的,從她二十四歲畢業之後,就一直被她無比強大的母上大人逼著到處相親。
從那個時候開始,衡量她是不是一個孝順女兒的標準就開始變成了她有沒有聽話的去相親,去約會,甚至是帶著一個男人回家吃飯。
說起來,盛晴並不是一個長相對不起觀眾的恐龍,相反她在律師界絕對是一枝花。
小學的時候,盛晴很招班裏男生的喜歡,六年級開始收情書,床底下一個小鞋盒裏頭,就放著滿滿的一大疊筆觸稚嫩的花格子信。
中學的時候,也有幾個熱烈追求他的男生。情竇初開的歲月裏倒是也沒少浪漫,下晚自習看星星啊,寫交換日記啊,但就是可惜在班主任和彪悍老娘的及時發現之後,硬是生生將火苗掐息在了火盆子裏。
到了大學,盛晴倒是不再想著談戀愛這碼子事了,畢竟讀法學各種艱苦,常常都是背法典背到深更半夜,於是為了朝做一個社會精英的目標努力,盛晴毅然放棄了大學這段轟轟烈烈搞戀愛的時光。
現在,她精英是做成了,但卻也成了社會的剩女。
她的戀愛史也許用虎頭蛇尾這個詞來形容真是再恰當不過了。
好男人不好找啊!這是老媽前兩年的感慨。
到這兩年,已經直接變成了:男人不好找啊!
有時候在家,盛晴隻要屁股剛沾上沙發,老媽就會忙不迭笑吟吟地湊過來:“晴晴,前兩天去相的那個男人有沒有聯係了?”
“哪個?”盛晴一邊啃著蘋果,一邊心不在焉地問道。
“就是那個銀行的啊,高高瘦瘦一表人才的。”
“那個啊,我回絕了。”
“什麼?!”果然和想象中的反應一樣,老媽一跳三尺高,大聲吼了起來。
接下來就又是一番思想教育。
“盛晴我告訴你,你別以為現在男人滿大街都是啊,好一點兒的早就都被挑走了。能找到個這樣的真是不錯了,我聽介紹的王阿姨說了,那個男孩兒後麵可排著一溜的相親對象呢,你別不知好歹啊,過了這村兒可就沒這店兒了!”
“老媽,我怎麼不知好歹了?”
“那你說說,為啥回絕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