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灰暗,估計是快要下雨了吧。“程雲籽你是豬腦子嗎?又忘記帶傘了”。程雲籽在心裏一遍又一遍的抱怨著自己這槽糕的記憶力。不過她心裏也不是十分的緊張,因為她知道有一個人一定會幫她帶傘的,所以她現在隻需要乖乖的呆在教室裏等他來接自己。想到了這裏,想到了這個男閨蜜,程雲籽露出了難見的笑容。程雲籽之所以將季初陽定義為男閨蜜呢,是因為他們之間可以像情人一樣的親密,但卻不是情人。
此時,季初陽也不由得不斷加快腳步,生怕讓這個肯定又忘記帶傘的糊塗鬼程雲籽等急了。四年了,每到多雨的季節,季初陽總是帶著兩把傘。一把是給自己的,是透漏著理智的黑色;一把就是給那個自己暗戀多年但卻始終把自己當做男閨蜜的糊塗鬼程雲籽的,是散發著夢幻的紫色。經過多年的相處,季初陽早已十分了解程雲籽,了解她的一顰一笑、了解她的生活習慣、了解她的所有喜好,就連一些程雲籽自己都沒有注意到的小習慣,季初陽也都清楚的知道。
“果不其然,程雲籽你又忘記帶傘了”。季初陽帶著寵溺的口吻說道。而程雲籽也死皮賴臉的說:“我就知道你會來接我的,所以就故意不帶傘的”。季初陽無奈的搖了搖頭說:“走吧,糊塗鬼”。其實在外人的眼裏看來,他們倆就是情侶。因為程雲籽隻有跟季初陽在一起的時候才會這麼沒皮沒臉的開玩笑,在麵對其他人的時候都是一絲不苟的樣子,拒人於千裏之外;而季初陽也隻會對程雲籽一人這樣不顧一切的好。程雲籽看了看手表,突然加快了腳步。155CM左右的個子,穿著白色的T恤,一條緊身小腳牛仔褲,一個黑色的雙肩背包,一雙白色的帆布鞋,一把紫色的雨傘,在雨中開啟了暴走模式,這讓她看起來格外的瘦小。季初陽怕她摔著,馬上以身高185CM的優勢,三步並作兩步走的趕上了程雲籽。問:“走這麼快幹嘛”?程雲籽慌張的說:“我打工快要遲到了”。“那我叫我家的司機送你過去吧”。季初陽正說著,一輛黑色的轎車就停在了他們的麵前。在駕駛座上坐著一個23歲左右,穿著黑色的西服長相還算精致但比起季初陽那張五官精致、像是精心雕刻出來一樣的臉還是差了一截的人試探性的說:“少爺,你們要去哪兒,我送你們過去吧。恩…恩,還…還有老…老爺在家等著你呢。”季初陽立馬收起了那張玩笑的臉,冷冷的回了一句:“先送程小姐去她打工那兒,然後再送我回家吧。”隨後兩人便上了車。在車上很安靜,兩人都沒有說話隻是望向各自的窗外。其實程雲籽自四年前和季初陽再次重逢,就總覺得季初陽和兒時的那個小鄰居不太一樣了,多了一份超越同齡人的成熟和理智,即使在自己的麵前他表現的是那麼的陽光,溫暖。可是,卻覺得自己越來越不能看透他了;而季初陽也覺得程雲籽自從那件事發生後變了許多,從熱情健談到拒人千裏、不善交際,從動如脫兔到靜如處子,從喜歡熱鬧到喜歡冷清,從喜怒於色到埋藏於心,對於許多事的態度也不同了,少了熱情不願糾纏、習慣冷處理。也因為這樣程雲籽之前的朋友都逐漸的與之疏遠了,程雲籽在表麵上卻裝作毫不在意,隻因她的真心早已被她藏的密不透風。但這樣變化的程雲籽讓季初陽心疼,疼到全身的每一處神經都牽扯著。不過,讓季初陽唯一感到幸福的是,程雲籽在他的麵前還是那個熟悉的程雲籽,沒有把他排除在外。這也讓季初陽更下定決心,他要保護程雲籽,他要陪在程雲籽的身邊,讓程雲籽知道就算全世界都背叛了她,他季初陽都會陪伴她、不會背叛她、不會讓她一個人去麵對風雨、亦不會讓她隻身一人去等那春暖花開。不一會兒,就到了程雲籽打工的地方了。程雲籽火急火燎的下了車跟季初陽說了再見。“慢…..,慢點”,還沒等季初陽把話說完,程雲籽就邊跑邊回頭回答道:“知道了,我會乖乖的在路邊等你來接我的”,程雲籽吐了吐舌頭。下一秒就跑到了更衣室換上了工作服投入到了繁忙的工作中。程雲籽工作的地方是一個生意比較火爆的餐廳,加上又是在鬧市區,所以每一天都比較的忙。但是‘忙’對於程雲籽來說是再好不過的一種生活狀態了。因為她沒有什麼朋友,又不善於交際,所以繁忙的工作還能幫她打發時間呢。但最重要的是,這讓她沒有時間去想那些自己不願想起的事。而在打工過程中最重要的收獲就是遇見了一個誌同道合的女閨蜜——舒雲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