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其實我周日已經自己大致做了一個決定,但是晚上就看到了女兒寫給我的那封信。你可能忽略了一個細節,其中有一段話是“媽媽,爸爸不在的時候我愛你”,後麵是一段拚音,我沒看懂什麼意思,後來問她,她說:“那段話的意思是,爸爸老是不在家,不在家的時候我隻能和媽媽在一起,雖然我愛媽媽,但是,爸爸媽媽,我們能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嗎?”
然後她哭了,哭完了說:“媽媽,我不哭了,你也不要哭了。”
這件事讓我重新修改了我的決定。我想,若我還有勇氣披荊斬棘,迎難而上,即使頭破血流也在所不惜,有一半要歸功於女兒這句話的激勵。為了給她一個完整的家庭,我願意不計一切代價,付出所有努力。
但前提是,我確認她不會再次受到傷害。否則,就算她再渴望父愛,我也情願快刀斬亂麻。
我的還有一半勇氣,來自於對婚姻的信仰和追求。
二、 是否有共同的目標和追求;
我是一個理想化的人,對愛情和婚姻,我始終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我們感情的基礎是,我覺得你是一個善良,正直,勇敢的人,你追求的真善美,和我目標一致,而你對婚姻及愛情的理解,和我相同。我希望現在仍然如此。所以你說“你要的婚姻太難了,我做不到。其實我想要的婚姻很簡單,就是有一個人和我一起睡覺和吃飯,僅此而已。”我會很震驚,對我來說,這就意味著,你仍然會堅持把你的伴侶當成一個附屬,一個你意誌的延伸。
如果這真的是你的理想,我隻能說,那個人可以是任何人,但一定不會是我。
看過一篇名叫《婚姻谘詢師》的小說,女主角薇安對男主角秦池說:“你為什麼還不明白?我不願做你理想中的靈魂伴侶,我無法像你母親一樣強壯有力,也不夠無私可以源源不斷地向你付出血愛而不計回報——不,我要回報,我要占據你內心最重要的角落作為我愛的回報;我也無法像一個乖巧的孩子一樣仰望你,對你的所有奉若神明,更不想以一種匹配的形式站在你身後,映襯你的光輝。我要的,是一段相互尊重,相濡以沫的感情。我要有我自己的事業,以日月星辰的方式和你交相輝映,用獨立的人格站出樹的姿態,我準備好為你的成功歡呼,你也要有能力為我的成就喝彩;若我仰望你,並非因為你是我的主宰,而是用目光迎接你從神壇走下來,和我並肩前行;我當然也會在你的注視下,褪下眾人為我披上的華彩外衣,和你執手走向平淡的未來。即便我們無法成功,也至少是一對靈魂平等,互相依靠的平凡伴侶。”
這就是我想對你說的話。
我希望是我的理解有失偏頗,因為我很難相信,你曾經不顧一切地追求我,現在又數次不顧放下自己的低自尊來找我,數次被拒之門外,卻仍然鼓足勇氣再來,你在空間裏寫了數篇日誌,分享你現在的成長和心得,你半夜一點半發信息告訴我,想和我談談,所有這些,隻是希望找到一個“一起吃飯睡覺”的伴侶。這不科學。
但若你堅持這樣做,我隻能說,我們道不同不相為謀,趁早散了吧。
我堅持我的婚姻一定是建立在平等,尊重,信任,理解,支持和幫助的基礎上的,不是AA製,不是批發X交易。而在這個基礎上,我的信仰就是,你若不離不棄,我必生死相依。
三、 能夠達到並保護我的底線。比如,尊重,杜絕暴力,忠誠。
四、 彼此願意做根本的改變。我們的問題,不是包容所能解決的,一定要有根本性的改變。具體如何改變,找時間和你共同討論。
好了,就說到這裏了,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