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節、平衡(2 / 2)

眾人紛紛點頭讚許,劉姝一下子有些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何以王老師的覺悟落得與她們一個水準,這不科學啊?如果不是,那麼王老師講這話到底有什麼意圖?

王老師又接著說:“第二個問題,是前妻。若孩子跟她,那麼她可以毫不顧忌的找他,你的丈夫,隻要一個理由,孩子要爸爸了;若孩子跟了你的老公,那麼她們也總有辦法不失時機地出現在你們的生活裏,拆台攪局,唯恐天下不亂。

你想讓她消失或者以阿姨自居,拜托,這種情節似乎隻有古代宮庭裏才會發生吧——得寵或者尊貴的後妃把婢女或者低級嬪妃生的孩子據為己有,甚至把這個被奪來的孩子立為儲君、皇帝——可是你知道這種故事大部分是怎樣收尾的嗎?那個被欺騙的孩子長大知道得知真相,不但不感激養母的養育之恩,反而憎恨她隱瞞真相,最終進行殘忍的報複。所以,除非是人家親媽自願消失而且你們也不能惡意隱瞞,否則任何人為的阻隔都難免適得其反。不得不提的是,即使親媽現在不來打擾你們,也不表示二十年後的某一天,親媽從天而降上門認親。要知道,血緣是天然的聯係,到時候,你辛苦養了二十年的孩子,可能隻需要親媽招招手就拋下你哦。

所以,到最後你會發現,你的權利義務嚴重不對等。

然後,你會質問後孩:後媽憑什麼愛你?你可愛麼?你哪點可愛了?你是自己做飯自己收拾房間自己開家長會自己自力更生長大的麼?你愛過後媽麼?你為你的後媽做過什麼呢??你可以理直氣壯的不養她老,可以幸災樂禍的害她被你的親爹冷暴力,還可以津津樂道你親爹如何拿錢給你親媽。你考慮過這些都侵犯著“那個女人”的合法權利麼????

你們口口聲聲你們的權利。他們的應盡的責任義務。你有沒有義務?你隻有權利是吧??後媽和繼子的關係平等麼。那是隻有責任和義務沒有任何權利的關係。你要無私的去愛去巴結。卻不能有丁點的管教,不然的話就是“虐待”了。?

媽媽愛自己的孩子那是因為自己生下來的,是本能。那麼如何要求一個女人象愛“自己生的一樣”去愛別人生的孩子呢?自己生的孩子打是親罵是愛。別人生的是說不得碰不得。??

感情不是需要回流的麼?我愛我的孩子,我可以疼他噓寒問暖,也可以心情不好他做錯事情吵一頓揍一頓。但是繼子就絕對不可能。是年複一年隻索取不付出的關係。有的還以為理所當然,把自己當成家裏的主子,把後媽當成老媽子。大了還要搜羅一堆罪證百般詆毀拉扯你十多年長大的“那個女人”。

可是別人隻要一句話就把你駁回去了:“因為你是後媽阿,隻要是媽,就要以孩子為中心無私奉獻?怎麼可以隻顧自己和老公呢??至於其他的時候,你是後娘,又不是親的,我為啥管你??”??很多人都是這麼想的。”

劉姝越發覺得疑惑了,王老師這番話顯然深得人心,她看到其他人正在點頭,可是這對於她們有什麼幫助呢?對於已經處在水深火熱中的再婚家庭不是無異於火上澆油嗎?

像是看出了她的疑問,王老師接著說:“有本書上曾經說過:人啊,都有種通病,就是喜歡平衡。尤其是兩個人之間的平衡。條件的平衡,感情的平衡,付出與收獲的平衡。一旦不對等,平衡被打破,一切就難以維持下去了。有時候付出太多,對方反而會產生壓力,會生出埋怨,會因愛生恨。所以,無論多愛一個人,都應該愛的有數。無論對一個人多好,都應該好的有分寸,並保留完整的自我。這一味兒的付出啊,最後都可能落得兩個人的不平衡。而情聖呢,也都是先把自個兒感動,覺得投入了,不甘心撒手,越投入越覺得虧本越覺得委屈,卻不知道不公平的感情注定是入不敷出血本無歸。”

劉姝這次真的是心悅誠服地點頭。王老師好像說的就是她的事情一樣,她對柳原的愛,就是太失了分寸,付出的太多,最後總覺得自己收不回來了,於是又繼續付出,直至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