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泰國會計確認比較研究
財苑博覽
作者:劉衛 黃波
【摘 要】 文章比較兩國會計確認的變革曆程,闡述兩國在會計確認上的異同,探討會計確認發展方向,提出管理型會計確認發展方向的新觀點,以期對中泰兩國的會計趨同發展提供參考,從而更利於兩國經濟的發展。
【關鍵詞】 中泰會計比較; 會計確認; 管理型會計確認
中圖分類號:F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5)04-0134-03
著名會計學家葛家澍教授等在《會計學導論》一書中對會計確認所下的定義是:“所謂會計確認,是指通過一定的標準,辨認應予輸入會計信息係統的經濟數據,確定這些數據應加以記錄的會計對象的要素,進一步還要確定已記錄和加工的信息是否全部列入會計報表和如何列入會計報表。”①由此可見,會計是一項經濟管理活動,它包含了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三個程序,會計確認是第一步,沒有會計確認,就不會有會計計量和報告,會計也就不能提供對決策有用的信息。
一、中國會計確認的變革
(一)由純“製度”到“準則”轉變
新中國成立前,我國會計製度不統一,會計確認基礎不盡相同,有的企業采用應計基礎,有的采用現金基礎。新中國成立後,建立了社會主義經濟體製,並於1950年頒布了高度統一的《中央重工業部所屬企業及經濟機構統一會計製度》,製度總則的第八條規定:“一切會計事項之處理準則,應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從1949年至1992年,會計確認基礎以製度的形式由國家統一規定,具有明顯的統一性和強製性特點。1993年,我國執行“兩則兩製”,其中,《企業會計準則》(1992)第十六條規定:“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2006年2月15日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經濟業務逐漸複雜化,自創商譽、衍生金融工具等諸多新型業務不斷湧現,在會計實務中現金流製的會計理念及運用已越來越廣泛,會計確認的基礎應由單一的權責發生製發展為權責發生製與現金流製相結合的混合製。
(二)由基本核算型向經營管理型轉變
1978年前,我國采用蘇式的計劃經濟會計模式,這一時期經濟業務內容單一,會計人員隻需應對應收應付的日常核算工作,會計確認的內容較少,無需考慮更多管理問題,核算型會計特征顯著。改革開放以來,多元化的經濟主體對會計製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對企業而言,會計確認受受托責任觀的影響,需反映企業內部經營管理、經營責任的考核評價等方麵的情況,主要表現為:(1)對風險的確認。1993年開始對應收賬款、存貨、短期投資和固定資產等四項資產計提減值損失準備;2000年以後,資產減值的確認範圍擴大,除了對應收款項和存貨計提減值準備外,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非流動資產可由企業自主確定。(2)對滿足條件的研發支出予以資本化的確認。這一確認原則極大地改善了高科技企業、研發支出較大企業的財務狀況和業績水平,利用會計政策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推動企業自主創新和技術升級,具有明顯的管理型特點。(3)對某些成本費用的確認兼顧了社會和諧發展。企業將預計環境恢複等棄置費用確認為預計負債;將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或當期損益等,企業會計準則將社會責任引入了會計係統。因此,會計確認具有典型的經營管理型特征。
(三)國際準則趨同與中國特色並存
計劃經濟時期,國內商品經濟尚未充分發展,會計確認的交易和事項也比較簡單。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舊的會計製度已不能適應日益複雜的經濟業務,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也迫切要求對會計製度進行改革。1978年,我國開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眾多外資企業湧入國內市場,為應對新環境的變化,參照國際慣例,1985年首次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製度》。1992年,我國開始建立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應對逐步多元化的經濟成分,於8月10日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會計製度》。該製度在確認與計量的具體規定中進一步援引了國際會計準則。由此可見,會計確認逐漸與國際接軌。我國會計準則在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同時,仍部分保留了中國特色。比如,為防止企業利用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操控利潤,對公允價值采用適度引入的原則、對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得轉回、對關聯方關係的確認上認為僅受國家控製而不存在其他關聯方關係的企業不構成關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