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1 / 3)

淩晨五點,飛機帶走的江籬,也帶走了一紙離婚協議。

我忘不了她離開時那冷漠的眼神,冰冷入骨,將我伸向他的手凍結在空氣中。

我並非不願意和她在一起,隻是我不愛她,而且,前天醫院,醫生告訴我,我很早之前就患有腦癌。

想到偶爾發瘋似得頭疼,我漸漸明白,很多事來臨之前都有征兆,隻是我們沒有在意。

那個叫江籬的女孩,我與她在校園裏遇見,她純潔美麗,好像一朵白蓮花。

我忍不住想要靠近,輕輕嗅著她的發香……

她是和清染不同的存在,一個熱烈像火,一個柔情似水。

我更願意和那個水一樣的女子在一起,因為水能治愈,而火卻隻能傷人。

隻是無論火還是水,我都無法真心的愛上吧,可以一起生活,卻沒辦法付出丁點真心。

我早就不相信愛情。爸爸也說會愛媽媽一輩子,最後還是離開了我們。

我會很快死去吧。

不知怎麼的,我突然仁慈起來,不愛江籬,卻希望她有更美好的遇見。

於是我不顧家人反對,毅然決然的和江籬簽了離婚協議。

那天早上她沒有梳洗,長發披散著,失魂落魄的模樣,眼睛也因哭了一夜而紅腫著。

我沒有一絲同情,拉著她來到了公證處。

麵無表情的看到咬牙簽上自己的名字。

回家收拾東西時準備離開時,聽到她在房間裏哭了好久好久,我卻沒有丁點難過,相反的,我想安靜的等待死亡。

不想麵對江籬和我的家人,於是躲在出租屋裏整整三個月。那是怎樣綿長的時光呢,我隻知道那三個月是我人生最冰冷殘酷的一個春季。過完白天盼著黑夜,開始懼怕陽光和小聲,偶爾寂寞難耐時會去酒吧彈彈琴,找幾個漂亮姑娘一起消遣長夜。

當然,酒吧的貨色自然是不如江籬和林清染的。

老天真是可笑,我天生害怕孤獨,卻偏偏剝奪去我的愛情。

是啊,我連真心都沒有,注定要孤單的死去,卻依然不停的奢求著什麼。

我想起少年時和林清染在一起,牽著漂亮女朋友散步,別人豔羨的目光讓我的虛榮心被滿足著。

沒有經驗,我讓林清染意外懷孕了,她握著我的手告訴我,江城這個孩子我們不能要,我不想毀掉你,你還有大好的前程。

陪她去墮胎那天,我真的想過與她天長地久永遠不離不棄,可後來,我就是無法真心愛上她,也無法控製自己不斷躁動著的心。

對江籬我也想過安分守己的在一起,可無奈,老天安排給我一次絕症,懶得拖累江籬,我也不想辜負自己僅有的生命。

我是一個天生的壞人。

從小到大,我都喜歡別人豔羨的目光,小時候買了新的玩具便會忍不住炫耀。

我說過無數的謊話,對每個和我示好的女孩微笑,因為我知道,隻要這樣,她們便會漸漸喜歡我。

而且,我會彈琴,還有王子般的銀發,自認為可以打動任何一顆少女的心。

他們喜歡加我彈琴的銀發王子,無論男孩還是女孩。

我享受那種花叢錦簇的感覺,卻吝嗇著丁點的真心。

同樣的,我也做過許多壞事。栽贓比我優秀的同學,讓他因為抄襲被全校人嘲笑,看到南琛摔下小土坡,毫不留情的見死不救,甚至不惜欺騙一個女孩的感情,來保護我和水仙那晚肮髒的交易不被揭穿。

那個女孩叫沈誦吧,可笑的胖子,滑稽醜陋,將我簡單的關心當成禮物一般珍惜著,自認為我是她什麼所謂的天命,真是傻到無可救藥。

她說她喜歡我,從清染宴會那天我對她微笑開始。

可她不知道,我會習慣性對每個女孩微笑,高矮胖瘦,甚至不分美醜。

這似乎是一種習慣,讓每個女孩都喜歡我的習慣。

我格外留意沈誦是因為她身邊有南琛。

那個奪走我父親的人,我恨他入骨。

我慢慢知道沈誦是他喜歡許久的女孩,所以總在有意無意接近沈誦,甚至和麵容姣好的清染分手。

我利用與沈誦的關係,隻要輕微的一舉一動便可以讓南琛難過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