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縷幽魂覓芳蹤
特別報道
作者:劉呆運 趙海燕
“夜久盤中蠟滴稀,金刀剪起盡霏霏。傳聲總是君王喚,紅燭台前著舞衣。”這首唐代翰林學士王涯的《宮詞》真實地反映了唐代宮女的生活。若不是西郊大馬路村出土了數十座唐代宮女的墓葬,或許沒有人會知道錚錚的白骨,代表的不僅僅是死亡,更多的是宮女們一生變幻無常的命運。
2012年4~5月,陝西考古研究院繼2008年之後,在西安市西郊大馬路村西側再次發掘了一批唐代宮女墓。這些墓葬形製結構簡單,平麵均呈“刀把”形,短斜坡或豎穴帶緩坡墓道,一般不帶甬道。墓室平呈南北向長方形或略呈梯形,拱頂窯洞式。墓葬總長在3.5~4.5米之間,深度在3.5~4米左右,均為木棺單人葬,棺具縱向置於墓室西部,葬式為仰身直肢,頭北足南,麵朝上。隨葬器物基本雷同,墓葬中均出土漆器,尤以漆圓盒、漆小盝子最多。
墓葬中出土了七盒墓誌,其中五座葬於唐中宗景龍三年(公元709年),兩座埋葬於唐睿宗景雲元年(公元710年)。墓主人的年齡在30至70歲不等,品位從九品到六品皆有。墓誌體積較小,雕刻較為粗劣,但形製與其他唐墓出土的墓誌無異。根據墓誌銘文內容得知,唐代皇宮內的宮女有明確且嚴格的品階官銜—從九品至六品階銜。依銘文,宮女可分兩類:一類宮女從選秀入宮直至死亡,一直生活在深宮,老死不得出宮;第二類宮女隻侍奉一朝天子,待皇帝死後,將會被辭配於寺廟或尼姑庵中削發為尼,終生不得婚嫁,即墓誌所稱的“亡宮尼”,死後仍以宮女的身份和官階埋葬。根據兩類宮女死亡時的身份不同,宮內有司特製定兩種墓誌銘文刻辭。故而有五合墓誌內容基本相同,是為老死於宮中的宮女製作;另兩合“亡宮尼”墓誌內容大同小異,銘文有濃鬱的佛教色彩。
根據文獻記載,唐代的宮女根據有無官品可分為兩類:上層宮女和下層宮女。上層宮女,主要指受封賜的妃嬪等級的宮女,而下層宮女一般指無位號、地位卑賤的宮女。這些下層宮女的來源往往形式上不拘一格,曆代王朝遴選宮女以求多多益善,或采選、或劫奪、或籍沒,抑或進貢,而采選是後宮女子基本的來源,多從民間挑選年輕貌美的、資質上乘的女子入宮。唐玄宗天寶年間,公開派遣宦官強行采擇百官及庶民之家的美貌少女,且玄宗還曾下詔,若隱匿其女,不應選者,即處以死刑。
單從《隋書·本紀》得知,隋煬帝楊廣,後宮十分充盈,至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初,前後遣出宮女四千餘人,約占宮女的二分之一,足見隋後宮之盛。唐玄宗李隆基後期,後宮人數達到了極致,杜甫詩雲:“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孫劍器初第一”,這八千人也僅僅是約數而已。《新唐書·宦者上》記載天寶中,宮嬪大約至四萬人,普通宮女的數目則更大。天寶十三年(公元754年)是唐朝人口最多的時期,人口總數約5288萬人,若我們假設女性占50%,則有2600萬,宮廷女子約占全國婦女總數的1/6。
唐代內宮沿襲隋代宮女的製度,內宮有十分嚴格的等級製度,下層宮女位次於妃嬪,在宮中充任宮人女職。唐時設尚宮局、尚儀局、尚服局、尚食局、尚寢局、尚功局六大機構,每尚又設司、典、掌等,稱六尚六司六典。最高長官為宮正一人,正五品,掌管戒令、糾禁、謫罰之事,宮人不供職者。次為司正二人,正六品,司正根據事情大小,小事自行裁罰,大事必須上奏。再次典正二人,正七品。又設女史、阿監、副使(輔佐)等職務,視為七品。在已發掘的宮女墓主的誌文上,明確記載了宮女的品級,最高的位號六品,生前應該是擔任司正一職,最低的九品,還有八品的位號,應屬於六典內。選入內宮的宮女被分配到六局二十四司,依照製度各司其職,負擔繁重的雜役—灑掃宮院、洗衣、曬涼幔被、造辦做飯,彈琴、歌舞的供皇帝娛樂。宮女每日醜時起床,嚴妝待發,深夜在極度困倦中,隨時等待皇帝的使喚。後宮製定了種種法規,嚴禁與宮外之人傳遞書信及信物,一旦發現,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