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個人信用信息的披露必須遵循哪些原則?個人信用信息的披露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被征信人本人授權或其他正當理由要求提供。
(2)具有向被征信人提供信貸、賒銷、租賃、就業、保險、擔保等意向的有關合法機構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並經被征信人授權。
(3)具有對被征信人進行商賬催收等業務意向,且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機構。
(4)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63.在我國,哪些個人信用信息禁止披露?以下情形個人信用信息禁止披露:
(1)未經被征信人同意,征信機構不得在個人信用報告或者個人信用評估中直接披露被征信人授權采集的民族、種族、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政治信仰以及身體形態、基因、血型、疾病和病史等可能使被征信人受到歧視的信息。
(2)征信機構不得在個人信用報告或個人信用評估中披露或使用超過規定期限的債務拖欠信息、行業懲戒或者行政處罰紀錄,以及除犯罪記錄以外的其他不良信息。
64.個人不良信用信息的保留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幾年?在國外,一般負麵記錄通常保留5~7年,重大負麵記錄保留10年。《江蘇省個人信用征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個人不良信用信息的披露或者使用期限,最長為自不良信用行為終止之日起7年。
65.在日常生活中,哪些情況容易出現負麵信用記錄?下列情形容易出現負麵記錄:
(1)信用卡透支消費,沒有按時還款而產生的逾期記錄。
(2)按揭貸款,沒有按期還款而產生的逾期記錄。
(3)按揭貸款、消費貸款等貸款的利率上調後,仍按合同約定支付“月供”而產生的記錄。
(4)為第三方提供擔保時,第三方沒有按時償還貸款而形成的逾期記錄。
(5)拖欠電話費、水電氣費等公共事業服務費用而形成的逾期記錄。
(6)手機號停用後,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因欠月租費而形成的逾期記錄。
(7)無故不履行所簽合同後,已生效的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的記錄。
(8)違反行政法規的,被行政機關處罰的記錄,如偷稅逃稅行為等。
信用案例
信用是另一張“身份證”
借款人程某與某商業銀行長期發生業務聯係,信用一直較好,由於原來償還利息的方式與目前不同,雖然信貸人員多次向他解釋信貸征信係統記錄利息違約的問題,但是沒有引起他的注意,導致出現同一筆借款7次利息違約的記錄。雖然貸款已經按期結清,但是後來程某因購買住房到另一家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個人信用記錄顯示其7次利息違約的事實,銀行拒絕了他的貸款申請。程某這才知道當初信貸人員向他催收利息的意義,多次到第一次辦理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交涉,要求銀行對其不良信用給予更改。該行負責個人征信工作的同誌耐心地向他解釋個人信用信息的形成過程、對個人信用的影響以及征信係統信息的嚴肅性。程某對自己的大意後悔莫及,表示今後一定珍惜自身的信用記錄,以誠實守信作為自己的處世準則。
66.如何避免出現負麵信用記錄?
(1)注意養成良好的還款習慣。對於日常消費、貸款和各類繳費,要注意還款期限,避免出現逾期,以誠為本,恪守信用,樹立良好的信用意識。
(2)妥善安排有關信貸活動。選擇合適的還款方式,采取有效的提醒措施,確保每筆貸款和信用卡按時還款。
(3)嚴格遵守法律法規。
67.有負麵記錄後,個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修複自己的信用記錄?
如果信用報告中已存在負麵記錄,修複自己的信用記錄需要做到:
(1)避免出現新的負麵記錄。
(2)盡快重新建立個人的守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