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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叫板”汙染企業多多益善

當代聚焦

作者:朱昌俊

日前,蘭州市有關部門向媒體發布通報,直指中石油蘭州石化作為央企,不履行社會責任,要求其向全市人民道歉,措辭之嚴厲為曆年所罕見。但在蘭州石化看來,市政府此舉藏有深意,是企圖讓其盡快搬遷到蘭州新區去,是一種“逼宮”。

過去,央企與地方政府之間更多體現為一種“共生”關係,即便有“矛盾”,也多為內部“協調處理”。兩者為何“撕破臉皮”,外界目前難以得知。

即便如此,這場政府與央企之間的對壘,未嚐不蘊含著積極信號。長期以來,在“GDP優先”的發展觀之下,環保執法的脆弱性與“特權企業”的強勢已成了環境治理需重點解決的議題。事實上,政府通過訴諸媒體公開喊話來令其履行社會責任,也顯現出執法權力的某種無可奈何。而即便被公開叫板,蘭州石化仍對事故責任避而不談,反而大談執法“動機”,其叫板式的回應,更凸顯了央企的某種“大佬”心態。

在此事件中,值得關注的是,蘭州政府方麵對於“央企社會責任”與“功不蓋過”觀念的強調。

隻注重“賺錢”而忽視社會責任的承擔,一直是某些國企發展的痼疾。然而,隨著“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的誕生與實施,地方政府必須主動去構建一種環境與經濟利益更為優化的政企格局;另一方麵,隨著國企改革與反腐的推進,國企的社會責任勢必要在改革中逐步回歸,犧牲環保的低成本之路已難以為繼。

在最新回應中,蘭州石化稱將誠懇接受監督,做好環保工作。就此而言,蘭州政府式的呼籲,應該多多益善,不該成為絕響。

(摘自《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