愣了一會兒,樂福才回過味來,忍不住瞪大眼睛:“這家夥該不會是想要去爭一爭vp吧?”
可別以為全明星大賽帶著娛樂性質,要那vp就容易,實際上非常的困難,因為場上的都是聯盟一等一的球員,可以每一個多實力超群,要在他們中間獨占鼇頭,獲得vp,難度非常大。
寧毅的實力當然是很強的,不過在一群全明星球員中間,他還算不上第一層次,連樂福也算不上第一層次,他要去爭vp,樂福覺得有點瘋狂。
當然,寧毅和樂福不一樣,樂福的風格決定了他很難在全明星大賽這種舞台上有太過驚豔的表現,除非所有人都願意幫他,隊友都樂於給他喂球,對手也樂於成全他,否則他幾乎是不可能在這個舞台上獲得vp的。
一般來,獲得全明星大賽vp的,大多都是外線球員,可以持球攻,可以自主拿分,可以打出精彩的進球。
要拿全明星大賽vp,俘獲觀眾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點。
寧毅能投,能突,能傳,有著樂福所不具備的特點,從技術層麵上來,他倒也具備了去爭奪vp的條件。
不過具備條件是一回事,能不能行是另外一回事。
更何況,全明星大賽還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你能不能拿vp,還得看隊友樂不樂意,對手願不願意,這個舞台上全是球星,實力自不用,你一個人實力再強,如果隊友不樂意幫你,你能夠去一挑五嗎?如果對手不願意看到你拿vp,死命的阻擾你,卻對其他人放水,你覺得你有多少勝算?
“一般來,無論是隊友還是對手,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不過公平都是相對的,如果你做的不夠好,不能夠讓別人信服,別人自然會偏向其他人。”樂福對全明星大賽是了解的,很清楚寧毅這個想法有多瘋狂,一個二年級球員,你憑什麼讓一群全明星球員信服?
樂福還知道,其實在很多球員心裏,對寧毅是有些排斥的,寧毅的出現打破了很多固有的觀念,仿佛一個異類。
當然,最關鍵的還是寧毅太年輕了。
縱觀nba曆史,上一個在nba生涯第二年就拿到全明星大賽的人還要追溯到80年代,拉爾夫-桑普森在8年以狀元身份進入nba,並在84-85賽季入選全明星大賽,在全明星大賽上拿到4分,10個籃板,1次助攻,當選為全明星大賽vp。
不過拉爾夫-桑普森並不算是好的模板,他是典型的新秀賽季即時巔峰賽季,在新秀賽季場均能夠拿到1分,11個籃板,次助攻,但隨後卻是高開低走,數據逐年降低,僅僅在nba戰鬥了6個年頭,他的得分就下降到了個位數。
而上上一個在nba生涯第二年榮獲全明星大賽vp的,則要追溯到60年代。
無論是80年代,還是60年代,對於當今這個社會來都太過遙遠,而現役球員中,獲得全明星大賽vp最年輕的球員是勒布朗-詹姆斯,但那也是在他的第三個賽季。
此外,蒂姆-鄧肯,凱裏-歐文也都在nba職業生涯的第三個賽季獲得了全明星大賽vp——三年,這就是現役最快的記錄。
可想而知難度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