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範是個男人,自然不知道中間秘密所在。這不是關鍵,關鍵是李玫紅預想效果達到了。女人嘛,征服男人無外乎兩個方麵。一是溫柔賢良,另外一方麵就是波濤洶湧。李玫紅知道,溫柔賢良能夠征服男人的心。波濤洶湧隻能征服男人的眼睛。可現在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先征服一下杜文範眼睛,至於心不心的,以後再說。
“挺……挺……好……”杜文範硬著頭皮說。
“既然說好,你怎麼不看一眼啊?文範,是不是嫌棄我沒有胸啊?”李玫紅開門見山,還故意抖了抖胸,本來就已經是春色滿園,凶光畢露,這下簡直是春的海洋了。
杜文範徹底眩暈了,萬萬沒想到李玫紅今天會如此這般,幸好平時對肉色什麼的不趕興趣,這要是換成別的男人,哪還能經得住?早就把李玫紅推倒了。
杜文範本來不想抬頭的,實在對這些亂七八糟的肉色不感興趣,可是,李玫紅三番五次催,杜文範沒有辦法,隻能勉強看了。說實話,比起胡斯曼,杜文範更喜歡胡斯曼那種,雖然不是波濤洶湧,但是和她在一起的那種感覺,加上胡斯曼那特有的氣質,是李玫紅遠遠達不到的。這也應證明了平時那句話,女人用肉色一輩子不能真正征服一個男人。
李玫紅心裏有些小惱火,今天特意為杜文範穿成這樣,居然不領情,心都碎了。不過,話說回來,如果杜文範是那種見色就上的惡心男人,也不會癡迷杜文範這麼多年。所以說,女人是矛盾的,一會希望男人色,尤其是對老婆,一定要色的要命。一方麵,又希望男人在別的女人麵前是個太監,無動於衷。
隨便聊了一會,李玫紅覺得沒意思,就讓杜文範提前回去了。杜文範得到李玫紅懿旨,也不謙虛,直接開車回家了。
回來的路上,突然接到平時一哥們電話,說一幫朋友在酒吧裏正**男科女醫生,叫杜文範一起去,晚上一群人開個房間樂嗬樂嗬,最好來一番轟轟烈烈多對一。杜文範心裏一震,差點把汽車開到路邊去了。
什麼都不想,杜文範第一時間開車去了酒吧,堅決不能讓眾哥們糟蹋胡斯曼。進了酒吧,杜文範火急火燎衝進哥們群裏,二話不說,把圍在中間的女人拉走,走到酒吧門外,杜文範才感覺有點不對勁。胡斯曼沒有塗指甲的習慣,再者,胡斯曼也沒有這種刺鼻的香水味。定睛一看,這哪裏是什麼胡斯曼?活脫脫一隻雞,杜文範覺得很晦氣。
“你……你……你誰啊,拉我幹什麼,我喝酒喝得好好的,你這一拉,我還怎麼喝?討厭。”妖豔女人一張嘴,杜文範想吐了,這酒味也太濃了,粗略估計,應該有好幾種酒味。平時所接觸到的胡斯曼,絕對不是這樣的女人。
杜文範趕緊放開女人,這種亂七八糟的女人,待一秒也不想待。放下女人,杜文範又返回酒吧,一定要問清楚,到底怎麼回事。
“蛤蟆,男科女醫生到底怎麼回事啊?剛才女人是誰?”杜文範語氣很急,恨不得把眼前這個叫蛤蟆的哥們痛扁一頓。
“剛才你拉的那個就是男科女醫生啊,不過不是市人民醫院的男科女醫生,是下麵一個縣城民營醫院男科女醫生。文範,你是我朋友,我也不瞞著,這男科女醫生其實是一隻花雞,白天在醫院當男科當大夫,晚上就當一隻花雞。說實話,很舒服的。”蛤蟆嘴裏不停說著,杜文範氣急,直接一拳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