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購房中的理財門道(2 / 2)

孩子婚後,家庭買第2套房時可能要交房產稅。目前,上海房產稅人均免稅麵積是60平方米,三口之家總免稅麵積180平方米。如果孩子婚後家庭再購第2套房、又不想賣出首套房的話,家庭免稅麵積超標後就要征收房產稅。根據閔行區房產交易中心的說法,計算征收房產稅的住房麵積時,還將包括之前和父母共有房產的孩子名下的部分,即存量房也納入征稅計算麵積。比如,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2套房產,每套麵積在90平方米,如果房產份額事先不做約定的話,默認每人1/3份額,即孩子名下已經有60平方米房產。成年後孩子以自己名義購買首套房建築麵積100平方米,按照政策,首套房無論麵積多大,都不計征房產稅。及至孩子婚後想購買家庭第二套房,假設建築麵積是120平方米,則孩子名下的房產總建築麵積達280平方米,扣除小家庭一家三口180平方米的免稅麵積,還有100平方米需要征收房產稅,其中,60平方米就是未成年時父母出於愛心在房產證上添加孩子名字的結果。

再有,孩子如婚後發生意外,配偶有權繼承婚前財產。如果孩子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這意味著,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孩子名下的房產也將作為遺產分割和繼承。作為父母,白發人送黑發人已經痛徹肺腑,現在連自己的房子都住不安穩,晚年生活情何以堪?

有沒有化解之招?房產和法律專家支招:一是可以作公證,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產,在父母生前,權益屬於父母所有;二是直接到房產交易中心作房產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最少可變更為1%。這樣,即使子女成年後以自己名義所購房產超標,需要征收房產稅時,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產部分,計稅量將極其有限。

贈與、買賣、繼承—哪個更劃算?

陳阿婆已經80多歲了,怎樣把自己居住的價值200多萬元的房子傳給兒子?聽人說,可以賣給兒子,也可以送給兒子,還可以在自己百年後由兒子自然繼承。每一種方式都有利弊。這下陳阿婆摸不著頭腦了,到底哪種方式好?

這個問題幾乎每個家庭或早或晚都會遇到。據了解,房產過戶分贈與、買賣、繼承幾種方式,究竟哪種最便捷,哪種最省錢?且算成本。

繼承法—主要費用: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1%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稅費最低。繼承的房產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繼承人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局轉名即可。

但缺點也顯而易見,手續繁多跑死人。繼承房產需要滿足三個條件:第一,證明自己有繼承房產的法律資格,或是法定繼承人,或是遺囑指定繼承人。所謂法定繼承即法律規定的遺產繼承人;遺囑繼承必須是遺產人逝世前曾做過公證的遺囑才有法律效力。第二,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第三,因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房產的分割協議,需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方可生效。

從上述規定可見,采用繼承法過戶房產,繼承人需要辦出各種證明,期間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贈與法—主要費用:個稅+契稅+公證費。直係親屬贈與免個稅;非直係親屬贈與視同買賣,需要支付個稅,即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此外,還有3%的契稅和1%的公證費。

需要提醒的是,以繼承法和贈與法過戶房產,繼承人或受贈人日後賣出此房時,如房產證年滿5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個稅。否則,將計征20%個稅。

買賣法—主要費用:營業稅+個稅+契稅。在房產過戶中,買賣是最常見的方式,也是操作較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但是,如果買入價比較低的話,日後出售時,賣出價與買入價的差額會增大,再出售時則需要繳納更多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