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豈能一退了之
據報道,5月19日,廣東省發布消息稱,佛山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貽偉擬任廣州市委副書記。不滿60歲的原廣州市委副書記方旋提前退休。據披露,有關部門近期確認方旋為“裸官”。
這些年來,隨著一些“裸官”被查處,與之伴生的利益輸送、腐敗行為也一點點呈現出來。比如,涉嫌受賄4755萬元的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其夫人和孩子一直居住在美國,早有“裸官”之稱,卻在10年間邊腐邊升,直至給國家造成巨大的損失。
從年初中共中央印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明確規定包括“裸官”等六類人不得列為考察對象、不得擔任重要部門重要崗位領導職務以來,一些地方已經開始對裸官的清理行動。方旋“被退休”,體現出廣東對裸官“動真格兒”。
不過,從民意反應看,公眾對於“裸官”隻是提前退休並不滿意,無論是不得提拔,還是提前退休,這對於“裸官”利益的觸動,仍然有限,對於“裸官”的管理機製,還需要進一步加強。這一點上,公眾的期望是,依據中央規定,盡快明確對已擔任重要崗位領導職務者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這些方式和程序包括裸官信息的公開。對於官員這樣的公職人員而言,其配偶和子女是否在國(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或取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這些信息並不是什麼個人隱私,而是關乎公共利益、國家利益的重大事項,公眾應該知情。
包括“裸官”的調查機製,也就是說,每一個裸官,是否存在貪腐問題,其家屬子女在國外的生活費用、個人財產來源是否正當,都要徹徹底底調查清楚,給社會一個交代。如果他個人確實清白,才可談退休、調離、辭職。這樣才能避免裸官不明不白退位,引發社會的猜疑。
對“裸官”不姑息放任,早一點、嚴一點,或許相應負麵影響和損失就會少一些。(摘自《新京報》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