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切勿盲目相信非法行醫者(2 / 2)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賈士榮、劉莉的行為與被害人死亡有因果關係,非法行醫罪名成立。鍾冬梅作為執業醫師,其行為構成了醫療事故罪。故作出上述判決。

關於非法行醫罪的刑法規定

非法行醫是指無醫生執業資格從事診療活動,包括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和擅自開業從事診療活動。有醫生執業資格而未取得開業執照行醫的,不屬本條所稱非法行醫。非法行醫罪,則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為他人治病,情節嚴重的行為。

行醫是關係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職業,因此,國家對這一行業的管理極為嚴格。不僅對行醫者的資格加以嚴格限製,要求行醫者除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條件外,還要具備一定的技術資格,以保證醫療質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還對行醫活動製定了一整套管理工作規範及製度,以促進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非法行醫,不僅擾亂了業已建立的良好的醫療衛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於非法行醫者不具備執業的資格和條件,醫療服務質量差,同時也侵犯了就診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因就診人是不特定或多數的,故本罪侵犯了公共衛生。

我國刑法規定,犯非法行醫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

為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懲處非法行醫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刑法有關規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

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了認定非法行醫犯罪行為的5種情形,並對造成刑法有關條款中“情節嚴重”和“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情形,作出了詳細規定。

司法解釋規定非法行醫犯罪行為的5種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

療活動的;

2.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而開辦

醫療機構的;

3.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

動的;

4.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而從事鄉村醫療活

動的;

5.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

該司法解釋還規定,下列情形之一應認定為“情節嚴重”:

1.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

般功能障礙的;

2.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

行危險的;

3.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

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

康的;

4.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後,

再次非法行醫的;

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

1.造成就診人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

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2.造成3名以上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

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司法解釋還規定,實施非法行醫犯罪,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詐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

與此可見,上述三個案件中的所謂“醫生”,無疑觸犯了刑法中的非法行醫罪,雖然犯罪情節和造成後果有所不同,但一定會受到應有的懲罰。這些案件中,受害人一般屬於低收入人群,但在一些大城市中其實也不乏非法行醫現象的存在。比如有些人輕信那些所謂持有“祖傳秘方”者的花言巧語,甘心接受他們的治療;有些人因為某些常見病痛久治不愈,就到街頭的遊醫那裏接受非正規的治療。本編輯就有一位朋友,因為肩痛久治不愈,偶然在街上碰到一個遊醫為人拔火罐、發氣功治療肩背頸痛,而且雖收費數百元,但號稱一定治好,否則退錢。雖然最終結果如何不得而知,但本編輯還是很為他擔心的。

總之,我們希望讀者有了病痛,還是應當去正規醫療機構就診,如果治療效果不好,不妨多找幾位醫療專家,千萬不要盲目相信那些非法行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