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中小會計師事務所的行業現狀及發展對策
財經縱橫
作者:王曉華 趙軍輝
【摘要】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發展,我國的中小會計師事務所得到了充分的發展,但目前也存在審計需求不足,市場競爭激烈。在當前的會計市場中,會計師事務所尤其是中小會計師事務所數量增加過快,眾多中小會計師事務所在同一層次和領域內競爭等問題,另外,由於素質參差不齊,各事務所之間通過壓價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的現象比較普遍,嚴重擾亂了審計市場的正常秩序。本文擬對中小會計師的現狀和發展做進一步探討。
【關鍵詞】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發展,我國的中小會計師事務所得到了充分的發展,目前也存在審計需求不足,市場競爭激烈。在當前的會計市場中,會計師事務所尤其是中小會計師事務所數量增加過快,眾多中小會計師事務所在同一層次和領域內競爭等問題,另外,由於素質參差不齊,各事務所之間通過壓價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的現象比較普遍,嚴重擾亂了審計市場的正常秩序。目前行業的執業環境的確不斷惡化,行業發展受到了嚴重的製約。
一、中小會計師事務所的目前生存環境
(一)壓價競爭和逐步規範的市場
一方麵,隨著《行政許可法》的實施,會計師事務所數量逐年增多,有的縣或縣級市會計師事務所竟然有六七家之多,而事務所的業務範圍卻逐年萎縮,市場競爭之激烈可想而知;另一方麵,社會對中介行業進行規範的呼聲也越來越高,近年來不但出台了與國際接軌的風險導向審計準則,而且對注冊會計師法的修改也在緊鑼密鼓的進行之中。
在競爭惡化的環境下,一方麵降低收費或提供回扣必然不可避免,而事務所要降低成本,一個必然的措施就是減少審計程序,減少審計程序導致的後果就是重大錯報不能發現;另一方麵,由於市場處於一個賣方市場,必然導致會計師事務所無法選擇優良客戶,在生存第一的條件下,出具的審計報告其質量可想而知。
新的審計準則頒布實施後,各省注協根據中小企業審計的具體情況編寫了針對中小企業的審計工作底稿,我省注協也下發了其組織編製的審計工作底稿,該底稿包括業務完成階段工作底稿19張,初步業務活動工作底稿6張,風險評估工作底稿27張,其他項目審計程序表11張,進一步審計程序工作底稿101張。該底稿模板不僅僅為表麵上的表格,而且還代表了更加繁多的現場程序,如果按照該底稿實施審計程序,沒有合理的收費保障是難以完成的。反觀我們現在的大部分1200—5000元的審計收費,是無論如何也無法按新底稿的要求進行規範的。即使能按新底稿的要求進行規範,其工作量的繁重也可想而知。
最近,出台了《注冊會計師法(修正案)》的征求意見稿,該修正案將注冊會計師法第二十一條修改為:“注冊會計師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執行審計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
1.未製定審計計劃,或者製定的審計計劃存在明顯疏漏。
2.未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或必要的審計程序實施不到位,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3.未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出具不實審計報告。
4.發現被審計單位的重要財務會計處理違反規定而未予以指明或披露,或者與被審計單位惡意串通出具不實審計報告。
5.未建立和實施有效的內部質量控製。
6.未按照規定編製和保存工作底稿。
7.違反執業準則、規則的其他行為。
那麼對於目前生存現狀不容樂觀的中小會計師事務所來說,無疑是當頭棒喝。按照該條的標準,許多會計師事務所的出具的報告都無法達到要求,新的條款對注冊會計師提出了更高的質量要求。
(二)企業誠信問題突出
我國現階段存在很大的信用危機。例如:金融詐騙、賴賬等失信行為泛濫,使得很多正常的工商業活動難以進行;企業資信管理和服務落後,已成企業之間、企業與社會之間進行經濟交往的巨大障礙。在現有的公司治理結構下,公司及其管理當局的誠信缺乏必要的基礎。注冊會計師所依賴的獨立審計假設的前提就是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誠信,這樣才會有抽樣的審計模式,董事會和管理當局的不誠信,給這一假設造成嚴峻的挑戰,沒有這一假設的審計,其所帶來的審計成本和社會成本是不切實際的。一方麵,無論是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還是民營企業或其他企業,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存在做假賬的現象,而注冊會計師由於受審計程序和審計權限的限製難以發現,這樣不僅增加了會計師事務所額外審計成本,也增加了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法律風險;另一方麵,注冊會計師即使在審計中查出問題,但屈於委托者或行政主管部門的壓力,會計師事務所為了自身的生存和利益,無法如實披露所查實的問題,往往故意回避問題或避重就輕,這樣不僅降低了會計師事務所的社會公信力,也增加了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