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常回家看看”入法前後(1 / 1)

1、“常回家看看”入法前後

2013盤點中國式奇葩法規

2013年7月1日,江蘇省無錫市北塘區法院公開審理一起贍養案件。法官高鑫當庭宣判,判處馬某、朱某除承擔儲某一定的經濟補償外,還需至少兩個月看望老人一次。

這是“常回家看看”由法律條文轉化為現實判決的第一例案件。自當天起,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

“常回家看看”原本是一項道德層麵的要求,1999年因一首同名歌曲唱響大江南北,如今轉身成為剛性的法律約束。從道德到法律的跨越,始於2012年6月《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時任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會上表示,強調在積極發展養老社會保障和社會服務的同時,要進一步鞏固家庭養老基礎性地位,完善家庭贍養與扶養的權利義務,促進家庭和睦和代際和諧,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傳統美德。

修訂草案提出,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由此,法律版“常回家看看”亮相——“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同時也被形象地稱之為“看望條款”。

“看望條款”在初審時就引發爭議。支持者認為,用法律約束“常回家看看”既強調了倫理道德的正義性,又為司法實踐提供了依據,是法的善意的體現。反對者則認為,“道德的歸道德,法律的歸法律”,該條款過於“空談”,且缺乏可操作性。

爭議並未阻擋“常回家看看”入法的步伐。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全票通過修訂後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舊版《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頒布於1996年8月。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轉軌、社會轉型,人口和家庭結構發生變化,老齡化加速,舊法早已不適應新形勢下老年人權益保障的需求。應對人口老齡化,是中國“十二五”規劃綱要的重大課題。

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學忠2012年時對外稱,截至2010年底,中國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數達到1.78億,占總人口的13.26%。據預測,到“十二五”期末,老年人口數將達到2.21億,到2025年突破3億,2055年前後達到峰值4.87億。目前中國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超過2000萬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約3300多萬人,家庭小型化加上人口流動性的增強,使城市“空巢”家庭大幅增加,目前已接近50%。

但是,“常回家看看”入法能否成為慰藉老年人精神需求的一劑良藥,法官能否斷好家務事?審理首案的北塘區法院也表示,需要司法實踐檢驗。該院院長袁挺在受訪時稱,此次判決隻是一個嚐試,“任何條文的實際效果都需要司法實踐來檢驗,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袁挺還表示,盡管新法將“常回家看看”寫入條文,但對於如何監管執行並沒有作出具體規定。盡管如此,他認為,精神贍養的判決和執行確實比物質贍養的判決和執行要複雜,但司法機關不能因此不作為,精神贍養不應成為老年人稀缺的權利。(來源:《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