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打破金融壟斷,振興實體經濟(1 / 1)

打破金融壟斷,振興實體經濟

卷首語

作者:丁吉林

2013年11月22日,這是中國民營經濟值得紀念的日子。

《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經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表決獲得通過,這是全國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規和首部專門規範民間金融的法規,是溫州在經曆民間借貸風波、2012年3月成為首個國務院批準的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以來,不懈探索取得的最新改革成果。

參與《條例》起草的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李有星表示,《條例》明確了民間融資的合法範圍與操作流程,構建了一個比較完善的民間融資服務體係製度,讓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更便利,同時保護了投資者利益。《條例》還確立了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的法律地位,利於民間金融運行監管。

雖然是地方性法律、法規,但意義卻是極為深遠的。

縱觀中國改革開放30多年的曆史,民營經濟是靠民間借貸發展起來的。據全國工商聯調查,中小企業占全國企業總量的99%,對國內生產總值(GDP)的貢獻率達60%,對稅收的貢獻率達50%,創造了約80%的就業和約65%的新專利。

就是這樣一支中國經濟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現行體製下,卻得不到足夠的支持。盡管國家先後出台了非公新、老36條,但是卻始終難以落到實處。規模以下的小企業90%沒有與金融機構發生任何借貸關係,微小企業95%沒有與金融機構發生任何借貸關係。中小企業融資隻能依靠民間借貸市場。

市場的風霜血淚以及許多像周德文先生這樣的有識之士的大聲疾呼,催生了這樣一部讓民資從地下走到地上的地方性法律法規,國家終於下定決心打開了一道無比沉重的民資之門。

《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2014年3月1日將正式實施。可以預見,短期內溫州乃至中國民營企業的融資難也許會看見一絲曙光,但中國民營企業的融資難的根本問題暫時不可能真正徹底解決。其根源就在於金融壟斷。

金融壟斷與金融暴利是當前製約我國經濟體製的主要障礙,中小企業融資難使得實體經濟日益嚴重的受金融壟斷盤剝。實體經濟難堪重負倒逼金融改革。有統計數據表明,2012年中國500強企業中5家國有商業銀行收入僅占比為6.2%,利潤卻占到35.6%,而500強企業中268家製造業企業收入占比為41.1%,而利潤卻僅占20.2%。這表明,實體企業和商業銀行之間存在懸殊的利潤差距,企業利潤向商業銀行集中。商業銀行的高利潤意味著實體企業不僅融資難,而且融資成本高,開支大,這也影響了實體企業的做大做強。

中小企業融資難和實體經濟發展難的治本途徑就是要打破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的高度壟斷,開放民間金融,大力扶持民營中小銀行發展,對商業銀行體係實施一次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