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推動“三重一大”製度有效落地
信息化決策
作者:邱燕娜
在中央反腐行動中,落馬人員大多涉及重大項目的投資、重大事項的決策和資金運作。在此背景下,深化能夠對腐敗起到很好預防作用的“三重一大”決策製度的執行和檢查對於監管機構、企業自身來說都具有很重要的現實意義。
製度落地貴在執行
所謂“三重一大”,指的是重大決策事項、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
2005年,中共中央頒布的《建立健全教育、製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實施綱要》(中發[2005]3號)第六款第十三條提出:“加強對領導機關、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要認真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監督民主集中製及領導班子議事規則落實情況,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作出決定。”
2010年6月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製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推進企業“三重一大”決策製度的落實。此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國資委等機構多次強調企業要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製度。
北京慧點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慧點科技)企業管控事業部解決方案部經理呂兆海認為,“三重一大”所規範的業務領域是企業發展中最為重要的範疇,“三重一大”決策製度不僅是國家機關、管理機構應該強調的一個管理製度,更是企業穩健發展的重要保障。
呂兆海指出,即使在“三重一大”被明確提出前,很多企業也一直非常關心自身“三重一大”業務的管理與監督。在2010年《意見》發布後,很多企業都更加深刻地認識到“三重一大”決策製度的重要性,陸續開展了《意見》的學習與宣貫工作,並根據企業自身的特點和管理實際製定了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執行細則和實施辦法,進一步細化“三重一大”決策內容,明確決策形式,規範決策程序,完善決策流程,嚴格決策執行,深化決策評估,明確決策後執行監督製度。
呂兆海認為,製度能否真正見效,貴在執行力是否足夠強大。如果缺乏有效的執行,製度製定得再嚴苛,終將成為一紙空文。正如萬科董事長王石所言:“公司最缺的不是製度,而是製度的落實。”海爾集團董事局主席張瑞敏也指出:“製定一項好的製度不易,能夠堅決落實則更重要。管理是否到位,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看規章製度是否真正執行到底。”
工具支撐很重要
由此可見,作為一個係統工程,“三重一大”決策製度在企業的落地不僅需要製度的細化,還需要全局化的考慮、體係化的思維與強有力的支撐工具。
國內知名管理軟件企業慧點科技早就意識到了這一點。慧點科技在2010年前就開始深入研究“三重一大”相關的業務和文件,並與眾多知名央企進行充分的調研和探討。在此基礎上,慧點科技結合多年的集團企業管理信息化建設經驗,針對企業在落實“三重一大”製度過程中所麵臨的各種挑戰,提出了國有企業“三重一大”決策製度落實解決方案,旨在協助企業界定“三重一大”涉及的範圍和相關要求,梳理出完善的“三重一大”落實程序,並通過信息化手段對方案進行固化,從而更好地支撐“三重一大”在企業的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