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我的名字叫馬拉(1 / 3)

我的名字叫馬拉。

這是我祖上崇洋媚外的結果,我有一個姐姐叫馬力。

幼年時期,我也曾經試圖反抗過我的名字,因為很多同學在我麵前唱:“啦啦啦,啦啦啦。”這讓我很惱火;上中學後,英文老師對我說:“你的名字很好聽哦。嘛如啊。嗬嗬,嗬嗬嗬。”我立刻瞪她一眼,用最標準的普通話告訴她:“我的名字叫馬拉。用馬拉車,馬拉。”全班同學哄堂大笑。後來,終於上大學了,我男朋友拒絕叫我的名字,反而給我起了另外一個名字,叫馬蹄。如果叫的高興了,就叫馬蹄蓮。在我意亂情迷的時候自然也覺得很好,可是後來他喜歡了另外一個性感女孩,我才知道,她叫我馬蹄蓮的時候,心裏想的是瑪麗蓮。我根本是做夢的一枚小露珠,簡稱,馬蹄蓮?夢露!

總而言之,實在,我對我的名字很反感。但是,後來隨著時間的延長,我從三十個月,突然長成了三十歲,並且不可遏止的愛上了我家門下咖啡廳的帥哥後,我才覺得這個名字好聽起來。

因為每天我去咖啡廳裏消磨下午時光,讀書看報的時候,他都會款款地走過來,溫柔的說:“馬拉,要喝咖啡嗎?”因為他的嗓音的緣故,使得馬拉這個名字介於甜蜜與沉醉之間,有著古典的柔情和愛爾蘭似的浪漫。我突然明白,原來我起這個名字就是為了讓他呼喚。

從那一刻起,我愛上了我的名字。

是的,是的,我的名字叫馬拉。

哦,不好意思,我可能泄露了我的心思。你不用猜也能知道了,我愛上了一個比我小的,漂亮的,溫柔的,咖啡廳的侍者,於是,我將我偶一為之的喝咖啡,進行成一個下午之後的必需。

一般下午兩三點的時候,我都會拿著背包,抱著一堆雜誌或者其他的資料來到樓下的咖啡館。這裏很安靜,而且大的玻璃窗能透進很好的陽光,外麵是一條僻靜的街道,可以看到並不匆遽的走路者。總之,感覺是適合發呆,凝思,寫東西或者讀東西的地方。

所以,我將我的辦公室搬到這裏。

哦,你會問我在做什麼。嗬嗬,這是我對自己的生活最滿意的一點。我沒有固定的職業,如果一定要起一個名字的話,可以叫做自由作家。

我會幫人寫廣告詞,也會幫報紙的副刊或者雜誌寫一些散文,或者幫一個朋友的寄送廣告頁寫連載的小說,如果某個月我特別拮據的話,那我會幫組稿公司組稿,或者是幫三流言情小說公司編撰略帶色情的言情小說。

總之,我這個工作絕不高尚,但也並不卑下。我努力把玩文字當成是正當的,而非無恥的。

不過,請千萬別叫我作家,這個詞隻允許我自己這麼說,至於別人說的話,我一般認為是諷刺。尤其是我姐姐馬力。

她一般叫我“馬作者”。作者?嗬嗬,我所有的文章,一個署名是我的名字的都沒有。

所以,我是一個玩文字的女人。

清閑的生活是我的追求,雖然這樣的生活往往遭到我我母親河姐姐的堅決反對。因為他們擔心我嫁不出去。

說起嫁人來,對我來講,的確不是什麼重要的事情。我想不出有一個男人在我身邊生活會怎樣,要幫他洗內褲和臭襪子嗎?如果她不想洗澡就睡覺我該怎麼辦?而且他要和我分享一張床,這簡直是太可怕的事情了。

當然,對於男人的身體,因為電影的關係,實在我已經審美疲勞,我相信太好的身材的男人,我撈不到,太壞的,實在又太倒胃口。

所以,我對嫁人興趣缺缺。

但談戀愛就相反。

確切的說,我所謂的戀愛,並非相戀,而是單戀。

我喜歡單純的喜歡一個男人,即使他知道,但是絕對不能回應,一旦回應,我便失去了興趣。

原因嗎?這是一個比較難的問題。倘使真的要追溯的話,可能會和我第一次戀愛有關係。

就是那個叫我馬蹄蓮的男人。我愛上了他,獨自享受著單戀的樂趣的時候,他也表示了愛我,我相信了他的話,以為相愛會比思念更好。我篤定的愛著他,並在不知不覺的時候要求他給我更多的愛,甚至相信他女人就是如此,堅定的隻愛一個男人,而男人可以同時愛上幾個。於是我就在付出與得到的全然不對等中度過了我的大學生活,直到最後,他徹底投入那個酷似瑪麗蓮的性感女人的肉體上,我才徹底頓悟。

相愛,遠比單戀要痛苦的多,因為有人給了你“相”的承諾,於是就像一個固定的單位每月給你的存折上打工資一樣,倘使這個月晚了些,你就會覺得他欠你的。其實,沒有差別,錢還是那些錢,隻是你有期待所以才有抱怨和痛苦。

所以我不要別人固定打錢給我,隻需要我要的時候有錢就好,這個地方不打錢給我,就換一個地方。隨便哪天都行,隻要是錢就好。

愛,也是一樣。

天下男人太多,隻要我去愛就好。愛他們,在十公尺之外。我很輕鬆,對方也很輕鬆。這是我要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