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宛晴故意不奈煩:“算了算了,隨便你吧。反正我都想不起來了。”
舒珩失笑。
“你在故意騙我?”
“沒有。”舒珩馬上:“別說了,快點吃早餐,你不是要去美容院嗎?”
“哦,對啊。”林宛晴想起這件大事來。
匆匆結束早餐,他們趕到美容院。
美容院好像沒開門,也不知是不是太早的原因。
林宛晴向周圍住戶打聽。
“這家美容院,這兩天都沒開門。”
“聽說老板娘出國玩去了。也放員工幾天假呢。”
“他們家生意還是不錯的。樓上還租給了別人……哦,他們在別的區有大房子。這裏來的少。”
“……這算是夫妻店吧?聽說老板還在別的地方開有家酒吧。這裏就全權交給老板娘打理。”
林宛晴打聽到的消息是美容院老板是個女人,丈夫經營著一家酒吧。這裏交她打理。比較有錢。而且平時不太住這裏,另外有豪宅。
“還是報警吧?”舒珩建議。
“怎麼報?我們也沒實證。”
“就說分屍受害者很可能是美容院老板娘。警察自然會去核查她。若失蹤,不就正好對上了嗎?”
林宛晴苦惱:“我想單幹。”
“條件不成熟。若是濱海市,也許你有機會拿到警方不公開資料。這裏不行。”
林宛晴想了想:自己非專業人士,空有滿腔熱情,但是舉步艱難。就算知道受害人是誰,接下來呢?接下來的調查取證,她能做到像警方那樣全麵專業嗎?
好心是一回事,能不能辦好事是另外一回事。
“行,就舉報給警方好了。”
用的是舒珩的手機。他是很早那種號碼,經過商姿特殊處理,不太容易查到本人資料。
也沒說的太肯定,隻說這附近美容院老板娘好幾天不見人影了。也沒聽說她外麵,作為鄰居覺得可疑,提供線索給警方。
警方正為無頭分屍案鬧的頭疼呢。
好幾年沒發生惡性大案了,突然冒出來這麼一件,群眾還都圍觀過,可想而知壓力有多大。
查案第一步是弄清受害人身份。
警方正在比對失蹤案,也在走訪調查,無頭蒼蠅似的。正好接到這個報警。抱著寧可信其有的態度,好好的查了查。
這一查正好。死者的某些特征跟美容院老板娘基本符合。
趕過來取證,問明老板的電話,確實沒看到老板娘了。老板以為她回了娘家,所以沒有報失蹤案。可娘家沒人。
於是在沒的找到頭的情況下驗DNA。
比對結果出來,正是美容院老板娘。這一下受害者確定,就是排查她的社會關係和人際圈了。誰跟她有仇,要這麼對殘忍對她。
後續是:警方調查得到老板有外遇,老板娘跟他吵架。鄰居可以作證。懷疑老板失手殺人分屍。可是誰想到美容院樓上有個房客卻自首來了。
說是學生,稱被老板娘色誘,糾纏不休。在某個晚上實在煩,就把老板娘殺了。後又當庭翻供喊清白。稱凶手另有其人,他是被當替罪羊。
這個案子一時鬧的街知巷聞,沸沸揚揚了好久。
而舒珩和林宛晴卻早已踏上遠方的路,沒有再繼續跟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