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年老以後,隨著社會活動範圍的改變和縮小,“蟄居”在家的時間多了,在日常生活中,與周圍鄰居就有了更多的接觸。因此,正確處理與鄰居的關係是一個不可避免的重要問題。與鄰居關係處理不好,就會傷和氣,影響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幸福寧靜。那麼,老年人該如何才能處理好與鄰居的關係呢?
1.對鄰居要敬重
不管鄰居的社會地位、出身背景、工作職業、經濟狀況、生活習慣、年齡大小如何,都應該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充分尊重。不能對鄰居倚老賣老,更不要背後東家長西家短地議論別人。
2.對鄰居要信任
不必要的猜疑和無端的不信任往往會使鄰裏之間發生矛盾,也會給自己思想上帶來煩惱和苦悶。遇到家裏少了物品,公用部位的東西移動了位置,最好先向自己家裏人了解清楚,不要隨意懷疑和輕易責怪鄰居。
3.要注意幫助鄰人和主動爭取鄰人的幫助
如有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幫助雙職工的鄰居收曬衣服,照看孩子,打掃公用部位的衛生,指導青少年業餘學習等等;一旦自己有困難,也不要過於見外,可積極爭取鄰人的幫助,這樣才能把鄰裏間關係搞得融洽,如同一家人一樣。
4.對鄰居要有禮讓精神
日常生活中涉及住房公用的地方(如廚房衛生間走道院落等),以及用水用電用公共部位,都要注意禮貌謙讓,切忌擠占搶用,也不要斤斤計較。遇到子女和鄰居發生糾紛時,首先應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引導他們主動消除矛盾,加強團結;遇到孫兒與鄰居小朋友爭吵打罵時,不要急於作出誰是誰非的結論,也不要先開口指責別人的孩子,而應著重教育自己的孫兒。
老年人與其親戚的交往
親戚的範圍
1.血親
凡是有血緣關係的親屬都是血親。血親可分為自然血親與法律擬製血親兩大類。自然血親是指出於同一祖先有血緣聯係的親屬,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外祖父母外孫子女等。擬製血親指本無血緣聯係,但法律上確認其與自然血親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的親屬,故又稱為準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其撫養的繼子女之間的關係。血親又分為直係血親和旁係血親。
(1)“直係血親”指具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直係血親包括生出自己的長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長輩)和自己生出來的下輩(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輩)。在過去,將母係或女係的直係血親稱為外親,撇開不算,而現在不論父係或母係,子係或女係,均認為是直係血親。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從目前我國的家庭狀況看,一部分組成家庭,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等;另一部分組成親戚,如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
(2)“旁係血親”是指非直係血親而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如兄弟姐妹與自己同源於父母,伯、叔、姑、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與自己同源於祖父母,舅、姨、姨表兄弟姐妹和舅表兄弟姐妹與自己同源於外祖父母,等等。
2.姻親
姻親是指由婚姻關係而產生的親屬,但配偶本身除外。姻親可分為血親配偶、配偶血親和配偶血親的配偶三大類。血親的配偶,如兄弟之妻,伯叔父之妻,侄之妻,姐妹之夫,女婿,兒媳等。配偶的血親,如嶽父母,妻之伯叔,妻之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等。配偶血親的配偶,就夫方講,有妻的兄弟之妻等。
(1)配偶的親係是直係的,稱為“直係姻親”,如兒媳與翁姑(公婆)的關係,是直係姻親,因其夫與翁姑間是直係血親,女婿與嶽父母之間也是“直係姻親”。
(2)配偶的親係是旁係的,稱為“旁係姻親”。兄弟姐妹是旁係血親,因此,兄弟姐妹中的任何一人的配偶與己身的關係,均為“旁係姻親”。
與親戚交往的“基本原則”
1.同“親等”的親戚應一視同仁
“親等”是計算親屬親疏遠近的單位。直係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代為一“親等”。如父母和子女為一“親等”,祖父母和孫子女為二“親等”,餘類推。旁係血親則從己身上數至共同的直係血親,再由共同的直係血親下數至所指的親屬,其世代相加之數,就是己身與所指親屬的“親等”數,如兄弟姐妹為二“親等”,伯、叔、姑、舅、姨為三“親等”,餘類推。
同“親等”意味著血親關係和姻親關係的等距離,理所當然地應當一視同仁。這樣才能使親戚關係處理得有條不紊。比如,伯、叔、姑、舅、姨,同屬三“親等”,其中有一家的孩子結婚時,你送不送禮,送多重的禮,那其他幾家以後也應受到同等的禮遇。在同一
“親等”內搞級差,隻會人為地造成種種不團結現象,給親戚交往造成很多困難。j
2.擺正“新親”和“老親”的位置
以老年人自己為基準形成的種種親戚關係,可稱為“老親”,而以子代(兒子、女兒)為基準形成的種種親戚關係,可稱為“新親”。子代一般對“新親”走動得比較勤,應酬也比較多,而對“老親”卻比較淡漠。老年人在這二者之間應做一點協調工作。有些“老親”有什麼婚喪之事,應該提醒一下自己的子女,不要在這方麵有失禮之舉。老年人平時也可以到“老親”那裏走動走動,以加強雙方的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