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優化地區經濟結構的標準。衡量地區經濟結構是否得到優化,主要有以下標準:地區內的自然資源和社會經濟資源優勢是否得到充分發揮,是否取得最佳經濟效益;地區內各產業部門之間能否相互協調、相互促進,是否形成以主導產業為主體的產業結構關係;地區經濟結構是否有利於推動全國經濟結構的整體優化;地區經濟結構是否具有自我調節、更新能力,能否適應區內外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具有相對先進性。
(三)消融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標準
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是否消融主要有以下標準:城鄉差別觀念的改變,即真正從人們頭腦中消除“農民”和“市民”這種城鄉身份觀念的差別;工農業勞動力比重和工農業產值相一致;城市和農村享受同等的社會保障待遇。
(四)優化產品結構的標準
優化產品結構的標準是:產品適銷對路的程度,適銷對路程度高,則產品結構得到優化;是否根據產品所處的生命周期階段及時調整產品的促銷策略、研製方案。
三、優化經濟結構的路徑選擇
(一)優化產業結構的路徑
優化產業結構是提高經濟質量的主線。產業結構的優化,不僅指各產業內部協調程度的提高、各產業部門生產量的擴張,更重要的是指通過產業結構的變革,使得社會生產能力和社會需要程度的滿足達到新的水準。產業結構的合理化和高度化都是圍繞提高經濟質量而展開的,是提高經濟質量的主線。優化產業結構可以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可以帶來經濟增長質量的提高。具體做法如下:轉變優化產業結構的主導方向,把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費結構水平作為優化產業結構的主導方向;通過優化消費組成結構來優化產業結構;培植和發展產業鏈作為產業結構調整的主線,把現有的比較優勢產業進一步優化升級。(下轉第122頁)
(上接第33頁)
(二)優化地區經濟結構的路徑
首先,大力發展特色經濟,提高地區經濟競爭力。特色是地區經濟的競爭力、生命力,在地區經濟結構調整中,要把培育特色經濟作為發展壯大地區經濟的主線,充分發揮比較優勢,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依托本地的自然資源和社會經濟資源,大力發展特色產業,積極培育主導產業,努力培植獨具特色的市場“亮點”,實現經濟特色化,從而提高地區經濟的競爭力。
其次,在地區內,大力發展產業集群區。產業的集群及其慣性促使企業在空間範圍內的不斷集聚,企業在有限的地理範圍內集聚特別是同一產業類型及其相關產業的企業集聚,容易實現經濟的外部性。企業之間形成的網絡可產生多種效應,比如知識、信息、技術等的流動與擴散;節約企業間的交易費用;降低市場的不確定性;減少機會主義的發生等。產業的集聚有利於企業間的合作、競爭與創新,提高產業競爭力,提升地區競爭力。
(三)消融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路徑
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存在,對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嚴重不利,農民收入上不去,農村購買力上不去,農村剩餘勞動力不能順利地轉移,工農業勞動力比重和工農業產值不一致,提高經濟質量就無從談起。消融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可行性路徑如下: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全麵改善城鄉服務設施建設和環境建設,提高服務設施供給水平和服務意識,振興服務業市場;統一城鄉要素市場,包括勞動力市場、資本市場和土地流轉市場;確定國家基本保障的對象、範圍和水平,統一管理標準,建立覆蓋城鄉、全民共享的社會保障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