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露營地休養的這幾天裏,洛琳親眼見到了潘老四的實力。
那一天,一頭離群的餓狼闖進了他們的露營地,洛琳本來想用連珠弩來射殺它的;可潘老四卻直接就掄著拳頭上去了。
一人一狼鬥了幾個來合,那頭狼就被赤手空拳的潘老四給活活撕成了兩半……
雖然後來他們吃上烤狼肉的時候,傅韶修卻在那兒埋怨他,“你說你把它撕成了兩半,這身毛皮都沒法用了……本來我還想用這狼皮給阿琳做個小毯子的。”
潘老四也不生氣,笑嗬嗬地說道,“好好好,下回再逮著有毛滴,我一定溫樓對待……”
洛琳:溫柔對待有毛的??
洛琳自己本來有一張兔子皮,可她不會處理,皮毛上一直帶著血,招了很多小蟲子來。潘老四見了,就把那張兔子皮給扔了,又重新給她做了一塊。
後來她就一直把那塊兔毛皮當成小被子蓋。
不得不說,有兩個青壯年勞動力在,他們的日子過得很滋潤,每天打回來的獵物和采回來的蘑菇和野菜什麼的,足夠他們吃得飽飽的。
所以潘老四就把一些吃不完的肉都烤得幹幹的,做成了肉幹,方便帶著路上吃。
經過幾天的休整之後,他們決定啟程北上。
在離開露營地之前,洛琳就告訴傅韶修和潘老四,她和潘二之間的約定。
潘二曾說過會在沿途留下特殊記號,如果洛琳願意,就循著他們留下的記號找去……
結果他們車子一開下山不久,果然發現了潘二留下的記號。看得出來,潘二他們也是往北而去,正好與傅韶修所選擇的路線一致。
潘老四尤其興奮。
可洛琳卻在心中暗自想到,當她再見到白夢柔時將如何麵對?她們十幾年的姐妹之情,難道真要形同路人嗎?
從情感上來說,洛琳確實割舍不下這份親情。她與白夢柔朝夕相處了十幾年,在她的生命中,除了父母親之外,就隻有柔柔這麼一個親人了。
可從理智的角度去想,離開自己,那也是白夢柔自己的選擇。也許她認為跟著潘家團更安全吧……
洛琳歎了一口氣。
中午時分,他們停下來休息。
在這兒,潘老四發現了人類在此聚集過的痕跡。從生火安灶和用餐,休息的格局,與種種活動跡象和生活習慣表明,潘家團的人曾經在此處休息過。
而到了晚上,他們也再一次在潘家團曾經露營過的地方休息。
所以洛琳覺得這潘二雖然人品不太好,但從他選擇的路線和休息地來看,居然都跟師兄差不了多少,這證明這人不簡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