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發揮家庭養老保障的建議
(一)建立利益誘導和激勵機製,調動家庭養老的積極性
不少國家通過利益誘導和激勵機製,來充分調動家庭養老的積極性。如日本對與老年人同住的納稅人進行稅收減免,新加坡政府對與父母同住的年輕人給予購房補貼。我國政府也可以製定一些激勵性政策,給有老人的家庭適當增加護理假期、減免稅收,為那些照顧無自理能力老年人的家庭提供必要的經濟補助和物資支持。在住房或工作安排等方麵給予政策傾斜,鼓勵那些不願跟自己父母同住的子女搬回家與父母一起生活或就近居住。
(二)進一步推動農村其他養老保障形式,支撐家庭養老
1.加大對“新農保”投入
在繼續提高“新農保”參保率的同時,要加大政府對“新農保”的財政投入,強化“新農保”的保障度。根據《中國財政統計年鑒》,2010年中央財政對新農保的補助為53億元,而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財政補貼為1819.9億元,是新農保的34倍。由此可見,中央財政對“新農保”的支持力度有待提高。
2.發展農村社區老齡服務產業
對農村居民而言,獲得社區養老支持相對更容易,應充分動員社區中的各種資源,大力發展農村社區老齡服務產業,為老年人的安老、養老提供支持,針對不同的年齡群體采用不同的服務方式。
(三)重視“孝”文化的建設
文化依托是保持中國家庭養老功能的重要因素。離開了文化的向導、監控和強化,家庭養老也就很難維係。因此,應加強傳統道德文化建設,大力表彰孝敬父母的典型,營造尊老、敬老、養老和助老的社會氛圍,對遺棄老人、虐待老人的行為要予以曝光和嚴厲譴責,在全社會形成敬老、尊老、養老的理念與風氣。
(四)年輕一代主動擔當養老義務
費孝通指出,中國的養老模式是一種“反饋模式”,它要求每一代在撫育下一代的同時,還要承擔贍養上一代的義務。農村的年輕夫婦應盡可能的避免夫妻雙方都外出務工,這樣容易使家中的老人倍感孤獨,也無法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務。或者農村年輕人可以選擇到就近的縣城或市區務工,這保證了年輕農民的經濟收入的同時,也便於其常回家探望和照料家中的老人。
(五)老年人要強化自我養老意識
農村老年人要合理使用和規劃自己的財產,應當將部分積累用於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或進行儲蓄,強化自我養老的經濟支持,緩解子女的經濟壓力。有條件的農村老年人,還可以通過購買商業人壽保險來為自身提供一個較好的養老保障水平。
參考文獻
[1]位青青,胡曉微. 家庭養老在我國農村地區的現狀與挑戰[J]. 產業與科技論壇,2010.
[2]蔡昉,孟昕,王美豔. 中國老齡化趨勢與養老保障改革:挑戰與選擇[J]. 國際經濟評論,2004.
作者簡介:黃光清(1988-),女,漢,四川達州人,碩士研究生,就讀於西南財經大學保險學院,研究方向:社會保障。
(編輯:龍大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