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
隨著民營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壯大,其成為我國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截止2011年初,中國民營經濟主體數量超過4000萬戶。其中,私營企業達818.88萬戶,注冊資金總額17.73萬億元。中國民營經濟現已占到中國GDP的50%以上,貢獻了50%左右的國家稅收。
(四)推動國有經濟改革的動力
民營經濟的發展,不僅支持著經濟的發展,而且是改革由體製外向體製內推進,推動著國有經濟改革。這種推動作用首先表現在“壓力效應”。民營經濟的發展逐步形成對國有企業的競爭壓力,打破國有企業原有的壟斷,壟斷利潤的消失,一些國有企業財務狀況惡化,虧損加劇,使得國有體製上的弱點進一步暴露。市場競爭的壓力、團體製“難以為繼”的危機感的形成,成為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的重要外部條件。其次是“示範效應”。民營經濟由於明晰的產權關係和靈活的經營機製,在改革中率先進入市場,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獨立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顯示了民營經濟的體製和機製優勢,為國有企業的改革提供了示範作用,使國有企業逐漸走向市場化和民營化。再次是“補償效應”。民營經濟的發展為做大國民經濟這塊蛋糕,提供了較大的收入增長和“經濟剩餘”,使得政府有可能利用這部分收入增量來對國有經濟改革中受到損害的利益集團給予一定的補償,從而減少改革可能帶來的痛苦,是改革的阻力減少。接著是“接盤效應”。民營企業接受了國有企業改革轉移出來的大量冗餘的人員,為下崗人員創造就業機會。最後是“互補效應”。近年來,民營經濟積極參與國有企業的改製重組,將民營經濟的機製優勢與國有企業的資金、設備、人才和技術優勢結合,優化國有企業的產權結構,促進混合所有製經濟的形成,有利於推動國有企業探索公有製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
(五)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的生力軍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快速持續發展,GDP總量由1978年的3624.1億元增至2005年得億元,增加了49倍多,再到2011年億元,中國經濟總量已躍居世界前茅。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原因是多方麵的,其中民營經濟不斷壯大,成為我國國民經濟中一直生機勃勃的生力軍,是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的產出總體上呈現高速增長態勢。例如,民營經濟中的個體私營經濟的總產值從1989年的656億元增長到2002年的23304億元,年均增長35%,遠高於同期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總產值的平均增長速度17.6%。其次,是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份額的迅速擴大。2005年內資民營企業在中國的GDP所占比重為49.7%,外商和港澳台投資企業對國民經濟總的貢獻率為1%—16%,兩者相加,全部民營經濟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率在65%左右。
三、“國進民退”逆經濟體製改革主流而行
(一)民營經濟在目前麵臨的各種困境
在當今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之下,民營企業處境艱難,地位卑下。就拿就業來講,如今的公務員熱,大部分畢業生都想拚命擠進國家體製內就可窺一二。國有經濟與民營經濟同是中國經濟的重要的組成部分,但其生存狀態大為不同。第一,融資難已成為民營經濟發展的瓶頸。首先是民營經濟資金的來源以自籌為主。美國中小企業自籌資金一般在60%左右,歐洲國家,如法國、意大利的自籌資金在50%左右,而在我國,不論規模大小、經營年限長短,民營中都以自我融資為主,比重高達90%以上。其次,我國民營企業在銀行貸款占全部金融機構的放貸總額不足7%。第二,企業負擔過重,據全國稅收資料統計,僅2008年,中小企業繳納流轉稅為15003億元,在流轉稅總額中所占比重達到86%;繳納企業所得稅為4952億元,在該稅總額所占比重為76%,這僅僅是從稅負絕對值上來看的,如果考慮到國有企業的特殊地位,情況就完全不同了。民營企業上繳的稅收是實實在在的稅,而國有企業卻可以從政府獲得許多優惠,如特權注資和返利等。稅收負擔過重,直接製約了作為市場經營主體的民營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壯大,同時也就沒有能力提高員工的收入和福利,一些地區一度出現了生產規模萎縮,大批民營企業倒閉的現象。第三,公有資源的偏倚性。國家財政所掌握的公有資源的配置方向會直接關係到一個社會中各群體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政府將大部分的資金和資源都投入到國有企業部門當中去,對國有企業的偏愛必然導致民營經濟不能獲得足夠的發展條件,發展必定受挫。第四,價格劣勢。民營企業在市場上自由競爭,由價格機製來調控價格,因此,民營企業必須提供價廉質優的商品才能獲得利潤,而國有企業由於其獨特地位,沒有競爭者,憑借其壟斷地位,不受市場價格機製的影響,穩穩當當地享有高額利潤。而這些高額利潤的來源,有許多都是民營企業為他們支付的。
(二)國有企業利用政策優勢,對私營企業形成擠壓態勢
1.壟斷延伸,涉嫌不公平市場競爭
壟斷延伸是指處於壟斷環節的國有企業將業務延伸到競爭性節。國有企業為獲取高額壟斷利潤,運用自己得天獨厚的壟斷優勢和力量擴大其自身的業務範圍和產業鏈,擠壓民營企業的市場份額。如電網公司投資電力設備製造,國家糧食儲備企業開展糧食加工業務等等。
2.借助行政許可擴張
國有企業憑借自己獨特的身份,借助嚴格的行政許可,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我國在民航、鐵路、電力、石油、電信、郵政、煙草以及市政公用事業等領域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一般的民營企業由於條件所限,不能輕易進入。因而國有企業利用先天市場地位,擠占下遊企業或社會公眾的利益,或者過度投資並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3.產業整治的兼並
產業整治的兼並是指國有企業憑借自己的權利,兼並運營較好的企業,搶占民營企業的利益。如山西的煤礦兼並重組事件,讓大多民眾懷疑其是借安全之名行兼並之實。
4.國家財政的強力支持和對國家主要資源的占有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國家財政始終把支持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置於整個財政工作的中心環節,通過放權讓利,財政政策的扶持和財政資金的直接投入等辦法,多方麵給予國有企業強力支持。國家的重要資源,諸如交通、通訊、石油化工、大型礦藏、金融保險證券以及金融資金的借貸等等,幾乎都被國有企業獨家占有或壟斷經營。地方政府也以財政投入,土地等資源投入組建融資平台,或為地方國企從銀行貸款提供擔保,大力資助地方國企的發展,使大大小小的國企都獲得了先天的發展優勢。
國有企業的這些先天優勢在一定程度上來自政府的顯性或隱形支持或擔保。而民營企業則幾乎處於完全的自由市場競爭的狀態,任由物競天擇、優勝劣汰,生存環境何其艱難。社會公眾非常關注市場公平問題。在公眾眼中,國有企業就是政府的工具,代表了國家的意誌。國有企業進入“不應進入”或“不必進入”的領域,就是對民營經濟的擠壓,甚至是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