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員聘用稅收籌劃
律師是高薪職業,聘用律師聘金的支付方式與稅收多少有很大關係。第一,人員工資是律師事務所運營的主要支出之一,工資成本對事務所經營成本有很大的影響。第二,律師事務所通過稅收籌劃,可以通過改變薪酬支付的方式等來實現“節稅”目的,提高律師的實際所得。如薪酬的一部分由現金支付、一部分用非貨幣形式支付(如休假、培訓等);采用聘用律師和合作辦所之間的稅收差距就較為明顯;將年終獎分散到每個月中去,減少年終獎收入帶來的稅額,避免工資的大起大落。第三,掌握好納稅的臨界點,注重控製好收入的層次,避免臨界點工資檔次的攀升。第四,注重律師聘用的方式,如將聘用律師的應納所得稅與收入掛鉤,稅收增大了,收入也增加了。又如采用合夥的方式降低個人所得稅的繳納和額度,同時注重稅收的計算方式和計算技巧,盡可能節約稅收支出。
(三)讓專業的會計人參與稅收籌劃
律師對我國的各項法律、製度充分地了解,但要有效地實現稅收的節約、節減。將節稅籌劃做得最佳,就需要專業的財務人員給出的一些建議。一方麵,專業的財務人員可通過計算技巧、會計處理技巧等實現稅務支出的節減。另一方麵專業的財務人員對律師事務所的收入、成本、損失等考慮得更為全麵、更為專業,並能結合各類收入、成本等進行正確的、專業的核算,為實現律師事務所節稅籌劃打好基礎。總之,專業的財務人員能更充分地運用財務管理技巧為律師事務所實現合法的“節稅”目的,因此有了專業財務人員的參與會使律師事務所的稅收籌劃更有效果。此外,還可利用稅收優惠期等進行有效地稅收控製。
三、結語
稅收籌劃是在合法前期下通過財務管理、薪酬管理等方式結合國家政策、財務計算技巧等進行的有效的節稅行為。一方麵稅收籌劃節約了律師事務所的稅收支出,有利於律師事務所的壯大和發展。另一方麵稅收籌劃為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贏得了更多的利益,變相提高了律師的待遇,促進了律師工作的積極性。目前,我國的稅收政策還處在不斷調整、變化的狀態。及時地掌握國家稅收政策,解決好律師事務所的稅收籌劃問題,使律師事務所的節稅行動得以實現,為律師事務所的運營贏得更大的合法利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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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王莎莎(1987-),女,漢族,山東威海人,煙台大學文經學院,助教,研究方向:稅法、稅務會計。
(編輯: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