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議內部審計在內部控製中的作用(2 / 3)

通過內部審計的監督、評價、谘詢職能以及在防止舞弊職中發揮的作用,內部控製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得到了保障,讓內部控製從一個靜態的組織結構變成了不斷完善的動態流程,使企業內部控製處於可控在控狀態,降低了企業的風險,有助於企業實現各項目標。

二、內部控製對內部審計的需求分析

勞倫斯·索耶認為,內部審計為了滿足管理層的需求而不斷發展,最有效的審計師是將管理層和組織的目標作為他們自己的計劃和活動中心,做到審計目標與管理目標一致。不論在COSO報告,還是在風險體係框架中,都將內部審計作為內部控製五要素中監督角色的重要扮演者,並且認為內部審計應當參與到公司治理當中。《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就要求董事會下屬的審計委員會直接管理內部審計。

在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不同的內部控製狀況對內部審計的需求重點有所不同。內部審計在內部控製起作用的目標從查錯糾弊、保障合規合法性到為企業價值增值,內部審計的職能也是從“確認”到“谘詢”的發展。實踐中,內部審計在內部控製中發揮作用的具體方式是相似的。每個企業可以根據企業內部控製現狀選擇內部審計的重點監督方向和內容,從而促進內部控製的持續有效。下文將進一步闡述內部審計在內部控製中發揮作用的具體方式。

三、內部審計參與內部控製的具體方式方法

(一)積極開展內部控製審計

內部控製審計主要圍繞內部控製的五要素,全麵分析企業的關鍵風險點,對內部控製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並得出結論。內部控製審計可運用的方法有調查問卷法、比較分析法、穿行測試法,一般分為四個步驟:了解被審單位經濟業務——了解內部控製設計——評價內部控製設計——確定內部控製是否得到執行。通過上述步驟,審計人員對內部控製有效性進行全麵的評價。

內部控製審計體現了內部審計對內部控製的事後監督,有助於內部審計人員發現本公司的風險控製點,對風險控製點的控製情況進行評價,將存在的問題彙報給管理層,督促管理層進行整改,並且可以對整改情況進行後續審計,使得內部控製處於可控的狀態,並得以不斷改進和完善。

(二)認真參與事中控製

事中控製使內部審計從檢查係統向控製係統轉變。事中控製的方式主要體現在持續性監督方麵,在流程中嵌入內部審計的監督環節,主要可以有以下幾個方麵:

1.進行招投標業務的監督

招投標業務的監督分為四個主要控製點“編製招標文件——開標——評標——定標”。在編製標書環節,內部審計主要關注招標文件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標底價格是否合理,對不符合《招投標法》的條款及時向業務部門提出進行修訂。開標的審計監督主要圍繞投標人的資質、標書的密封完好性和有效性以及開標程序的規範性等方麵。在評標方麵,要監督評標人員的組成方式是否合規,評標方法是否科學,評標程序是否嚴密。定標審計主要是審查定標程序是否合規,在定標之後有無及時發放中標通知書以及簽訂合同等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