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譯者之選擇
文化藝術
作者:李新
翻譯作為一項人類跨文化交流活動,不單純是一係列的語言轉換,也不僅僅是譯者的個人活動,而是一種跨文化交流的社會實踐活動,它在很大程度上,受譯入語場域社會關係、曆史環境、文化傳統的影響與支配。從譯者選擇文本開始,譯者必須麵臨的一係列問題,諸如翻譯什麼以及如何翻譯等等,就受譯入語社會、文化的意識形態的影響與支配。不僅如此,譯者的個人經曆、教育背景、思維方式以及價值觀,也會形成譯者個人的意識形態,規約其翻譯實踐活動。
翻譯的過程,正如勞倫斯·韋努蒂所言,是將異域文本引入譯入語文化,其間不斷進行各種形式的選擇與歸化,以達到理解與交流之目的。具體而言,“翻譯是一個不可避免的歸化過程,其間,異域文本被打上使本土特定群體易於理解的語言和文化價值的印記。這一打上印記的過程,貫徹了翻譯的生產、流通及接受的每一個環節。它首先體現在對擬翻譯的異域文本的選擇上,通常就是排斥與本土特定利益不相符的其它文本。接著它最有力地體現在以本土方言和話語方式改寫異域文本這一翻譯策略的製定中,在此,選擇某些本土價值總是意味著對其它價值的排斥。再接下來,翻譯的文本以多種多樣的形式被出版、評論、閱讀和教授,在不同的製度背景和社會環境下,產生著不同的文化和政治影響,這些使用形式使問題進一步的複雜化。”[1]由此,我們可以總結如下:一是翻譯是一種有目的、有選擇的實踐活動,語言與文化立場的選擇與確定貫穿於翻譯過程的始終;二是譯者的選擇與譯文風格的形成,無一不受譯入語文化與價值觀的限製。
首先,譯者選擇的譯入語文化語言為譯文語言刻上時代烙印。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裏特(Heraclitus,約公元前540-480)曾經說過:“一切皆變,沒有任何東西是靜止的。”[2]語言也不例外。從很長一段曆史時期來看,漢語言一直處於不斷演變過程中。這一點首先體現在漢字和標點符號的書寫形式上。漢字的形體經曆了從甲骨文到小篆,再從小篆到隸書、楷書的演變;而標點符號的用法也經曆了由古代的沒有標點符號到“句讀”符號,後來慢慢發展成我們現在使用的標點符號。例如產生於20世紀30年代的《簡·愛》譯本,其文字最初用繁體字,豎著書寫;標點符號的書寫形式也與現代大陸的書寫形式不同。同一作品的其它譯本產生於1956年國務院公布《漢字簡化方案》和1964年編製出《簡化字總表》之後,其書寫形式與現代書寫形式相同。由此可見,同一原文本的不同譯本,在語言文字書寫形式上有所不同,各自都刻上了所處時代的印記。
其次,翻譯作品是為一定的讀者群服務的。從曆史發展的角度看,不同時代的讀者的接受意識有所不同,且隨著地點、時間及文化、經濟、政治環境的變化而變化,特別是對翻譯作品的語言有著更高要求。盡管語言總是在不斷變化、發展、更新,這種變化總的來說是十分緩慢的、逐漸的,一般不易為人們所覺察。本文選取的《簡·愛》兩譯本時間間隔長達60多年之久,其語言的差異比較明顯。總的看來,不同譯者使用各自生活時代的語言來傳達原文的同一意思。兩譯本的不同選詞,反映了語言在不同時代的新舊更替。例如,前五章中,原文“an hour”和“half an hour”均出現了四次。李譯本將其翻譯為“一點鍾”和“半點鍾”。黃譯本翻譯為“一個小時”和“半個小時”。現舉其中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