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曉再一次麵對黑衣人,變得淡定多了。
夏懷明居然扯了凳子,在她對麵坐下來。
“花府少奶奶,還沒有跟大少爺圓房,就成了寡婦,克夫克父的喪門星,這就是安和人心裏的你,你難道不覺得難過嗎?”
“我活著不是為了看別人臉色,他們不管怎麼說,都是因為我現在過得沒那麼悲慘,假如我現在被趕出花府,我相信他們一定對我不感興趣了。”林曉毫不在意,她現在有吃有喝,是花府主人,管那些流言蜚語做什麼,沒點強大的內心世界,怎麼進行接下來的計劃。
這一番話,可以說是夏懷明活了十六年,從未聽到過的話,他用一種全新的目光望著林曉,難怪夏文中會對她如此著迷,與眾不同。
他指著桌上的紙墨說:“少奶奶這麼晚了,還在看書,應該是睡不著,不如寫字給我看了。”
“你還沒回答我的話,不知你是誰,要我的字做什麼,喜歡?還是欣賞?”
對夏懷明的要求,林曉哭笑不得,自己還以為他要殺了自己,可是沒想到他卻叫自己寫字給他看,真是太奇怪了。
“我是誰重要嗎?我隻是喜歡你的字體,我不明白,你這桌上無筆,你是怎麼寫出來這些字的?”夏懷明從身上掏出那張紙,不解的問林曉。
一個熱愛書法的不速之客?
這古代,可真是什麼人都有。
既然他不說,那她就不追問,反正他不是來殺她就好了。
“真的隻是喜歡我的字體才來的?”林曉望著夏懷明問。
多年之後,看到嗜血的夏懷明,林曉常常想起這一晚,她問他,他居然點頭說是。
她想不通,寫字其實可以使一個人變得心境平和,為什麼用在夏懷明身上就失效了。
林曉拿起樹枝,對夏懷明說:“小時候我家窮,買不起筆墨紙硯,我就用樹枝在地上寫,時間久了,就寫出自己的字體了。”
她攤開紙,飛快寫下一段自己最喜歡的話,高爾基的海燕:“在蒼茫的大海上,狂風卷集著烏雲,在烏雲和大海之間,海燕像黑色的閃電,在高傲地飛翔。”
“這是你作的詩?”夏懷明震驚的望著林曉,覺得不可思議,她怎麼會寫出這樣的文字來,雖然他不是很懂這種詩,可字裏行間那種孤傲堅強他還是能體會,因為他就是這樣的人。
他是夏正獨子,除了皇上,他沒把任何人放在眼裏,這是一種與生俱來的高傲。
可是,一個賭鬼的女兒,一個寡婦,怎麼會寫出這麼氣勢磅礴的文字來,不能不讓夏懷明驚異萬分。
“其實也不算我的詩,小時候,一個老乞丐經常這麼說,時間久了我就記住了。”林曉有天大本事,也不敢把世界名人名作占為己有,縱然這個時代絕對不會有一個人知道這件事,於是編了一個善意的謊言,難道他還會不相信自己說的,去找那個老乞丐不成。
“這個送給我了。”夏懷明拿著墨跡未幹的紙張,一陣風一樣,從林曉麵前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