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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 凡
年輕的時候,一直認為“癡情”是一個好詞,近來無事,上網搜了一下“癡情”這個詞,在百度百科上的解釋是:對人對事物的感情達到癡心的程度;於是又將“癡”與“情”分開來查:“癡”當動詞講是“入迷”,當名詞講則是“專情”;當形容詞用常又有“呆”、“愚”之意。“情”字的解釋相對要複雜得多,但基本的意思是“指對事物的無私關心和牽掛”,例如親情、愛情等。
基於以上解釋,我不禁對“癡”與“情”的關係產生許多的遐想:一個人愛自己的妻兒、父母,知己的朋友,肯為對方付出無私的關愛,這叫“情”。那麼什麼是“癡”呢?
聽說有一個年輕人,與新婚妻子如膠似漆,同行同止,一刻都不願分開,“夫妻雙雙把家還”了不到一年,情就變了,婚外戀的黑洞也不是所有人都會鑽的,但是另覓新“歡”是有可能的——他迷上麻將了。不迷打牌的人,不知道裏麵是怎樣的福地洞天,不過凡是沾上它的人,必是一臉的沉醉迷離。可惜這個東西活活長就一副讓你沉醉讓你“癡”的脾氣:你對它有情,它對你無義,絕不會在你流連忘返的時候提醒你常回家看看,更不會像有些情人,不願見你在老婆和她之間左右為難,於是抽身而退。迷上它,你愛陷多深就陷多深,它才不理會。這種酷美人的作派,比狐狸精還厲害,此謂“癡”。往好裏說是“入迷”;往壞裏說就是“呆”,是“愚”,“癡”就是這樣,沒心沒肺,卻能玩得你五迷三道,死不回頭。
我有一個朋友,迷上了收藏,所有的收入都用來買“寶貝”。迷得連工作也可以丟掉,飯也可以不吃,家裏的瓶瓶罐罐擺了偌大一整間屋子,行色壯觀,蔚然成陣,他卻麵如菜皮,眼神癡呆,長毛如賊。天天沉溺於現實及網絡兩大淘寶市場,逛得昏天黑地。老婆一氣之下就打了離婚。朋友到最後醒悟過來,可惜事到臨頭後悔遲,感情再也不能挽回了。
可見“癡”這個東西形同鴉片,一旦上癮,誘得人拚了命也要享受一時快意。不問意義,不求深度,不顧根本,這一時之快,就足夠讓人活在半明半暗的陰陽界。
細算起來,人這一輩子不定要喜歡上多少東西,小時候迷小兒書,上學時迷漂亮女生或帥哥,成年後可能迷娛樂、迷賭博、迷上網、迷收藏,把它們統統迎進家裏的結果往往是把舊“情”踹出門去。
時移序易,“情”不斷變舊,“癡”不斷出新。這是一個多彩多姿的時代,能吸引人眼球、誘惑人的東西泛濫成災,這些東西如同水上漂流的浮萍,雖無根基,但是水上風光誘人,迷上的人哪裏管它這刻飄到東,下一刻又飄到西。
愛人、父母、兒女、愛讀的書、家庭的責任,生活中這些最根本的內容雖一日不可或缺,卻沒有生就迷人的外表,也不能誘惑人的心誌,“情”如同一個溫暖的小巢,你可以像鳥兒一般自由出入。裏麵雖有溫暖的床,香甜的麵包,卻無法填飽人無盡無止的欲望;而“情”一旦失去,“癡”也便沒有了根基,變成了一堆華麗的殘骸。
前兩天在網上看到一篇文章:阿龍是熱愛收藏老北京舊物的超級玩家,每當看到關於老北京的物件的時候他就會買下來,然而他這種幾近瘋狂的收藏狀態,卻導致家裏的經濟情況每況愈下,經常入不敷出。因為收藏他與妻子衝突不斷,妻子埋怨他不能賺錢養家,他又覺得妻子不能給自己足夠的理解。麵對落魄的家境與妻子的不滿,阿龍感到非常的痛苦,不知今後的路該如何走。看到這裏,筆者想:這個阿龍顯然是掉進了“癡”的圈套,然而要跳出這個圈套常常也需要“情”的包涵,“情”,不僅是一把利劍,給不知悔改的人一招力劈華山;“情”,更是一盞明燈,給浪子回頭照亮道路;“情”,也是一個避風港,給飄泊的遊子一個平靜的港灣。
人一生之境遇,無性情的人活得如同虛度,有性情的人又難免陷入“情”、“癡”之惑。所謂:情到深處變為癡,癡到極處必無情。難!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