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搬起石頭砸了腳(一)(2 / 2)

看到沒有人提出不同意見,李百壽繼續往下說:“田地共有二十二大畝,均分成四份;家中存糧一分為四——待會兒我們去過秤;馬車一套為一份共兩份,兩頭牛頂一套馬車,他們哥三個一人一份,我姐姐不要這些,但是得用五百吊錢頂;另外的鍁钁二叉子盤子碗鍋所有雜物一律分成三份,不足的用錢找平。我知道家裏這幾年買房子置地花了不少錢,所剩的也不多,就留給我姐姐養老吧。”

一番慷慨陳詞,看起來是很講情理的樣子,實際上處處透著偏向:分家後母親靠著誰住誰的日子立馬闊起來,而繼母是不會跟著憲仁過的!但是百善孝為先,孟憲仁不能站出來說李百壽分得不合理。

於繼祖雖然和昭和關係不錯,但是畢竟是外姓之人,不好說什麼,其他人卻都指望他開口呢,看到他不說話,沒有人願意出來說句公道話。猶豫了好一大陣子,於繼祖終於開口說:“他大舅,昭和的這份家業是昭和和老大憲仁起早貪黑創下的,你看是不是要多給他點錢找補找補呢?”

李百壽成竹在胸,馬上回道:“表爺說得很對,但是反過來說,誰家裏的老大不多吃點屈呢?”話說到這個份上,繼祖隻好啞然,別人再沒有吭聲的了……

於繼祖看了看孟憲仁,憲仁向他點點頭表示同意。“好孩子啊!”於繼祖在心裏感歎。

憲仁在家準備了一桌酒菜留下分家的眾人吃了午飯。吃完飯後,大夥把糧食過秤,把田地一分四份,然後按照年齡從小到大挑選牲口、家什、糧食、田地等。憲義、憲禮弟兄兩個一人選了一駕馬車,把兩頭牛留給了憲仁。到傍晚的時候,所有的東西都分得停停當當,隻剩下最後一件事情了,那就是讓昭和老伴選擇跟誰住在一起。

李百壽請出他的姐姐,老族長孟昭初向她說了說分家的方法與經過,李氏點頭認可。因為分家的結果要寫入文書,所以需要她馬上定下來跟誰住在一起。

“我當然跟老大住在一起了。”李氏毫不猶豫地說。

李百壽以為姐姐口裏的“老大”是指她親生兒子的老大孟憲義,就連忙說:“那好,憲義啊,你娘願意跟你住在一起,你要好好孝順啊!”

不獨李百壽,在座的所有人包括孟憲仁也都認為李氏口中的“老大”是指她的親生兒子孟憲義。

誰知,李氏狠狠地剜了她兄弟一眼,說:“不會說話你就少說,沒人把你當啞巴賣了!”

李百壽的臉通地紅了,眾人這才明白李氏要跟孟憲仁一塊住!孟昭初對著在一邊愣愣怔怔的孟憲仁大聲道:“憲仁啊,你娘要跟著你過,你要好好孝敬她啊!”

孟憲仁一下子回過神來,朝著繼母李氏撲通跪倒在地,哭著道:“娘啊,這樣的話虧了我兩個兄弟了,你的東西我一點也不要,隻要你能跟我一塊過,什麼都有了啊!”隨即淚下如雨,旁邊的人也都眼含熱淚。

李百壽做夢也沒有想到會是這麼個結果,這不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嗎?再看看自己的兩個親外甥麵如死灰,李百壽的心裏感覺到如同吃了狗屎一樣窩囊——自己千算萬算,獨獨沒有算到自己的親姐姐臨陣倒戈。啞巴吃黃連,有口也難言啊!不但現在賺了個沒臉,而且留下了兩個親外甥怪罪自己的把柄。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啊,他恨不能自己抽自己兩個大嘴巴子。

正在懊喪不已時,孟憲仁哭著對他說:“大舅哎,我娘的東西我不能全要,你還是給我們弟兄三個分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