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以良法求善治(2 / 2)

此外,確保行政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實效性,除遵守行政法上關於法律保留原則、法律優先原則和授權、委托、裁量權的活用等製度要求外,還應當特別強調公開原則,與合法性原則、合理性原則共同構成行政法三大基本原則,旨在提高行政全過程的透明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使合法性要求和合理性要求真正落到實處並體現在行政過程的各個階段和各個層麵。

確保司法的公正性

《決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並提出要“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製度”,這是司法公正性的基礎保障,而要做到這一點,就有必要確保審判隊伍獨立,並為審判隊伍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包括工作和生活條件,尤其是要做到像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所描述的那樣,“健全審判權力運行機製。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是司法規律的客觀要求”。

鑒於外界幹預的普遍性和嚴重性,《決定》提出要“完善司法體製,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製改革試點”,這是值得期待的路徑描繪。此外,《決定》對長期圍繞司法體製改革的諸多爭議作出回應,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辦理跨地區案件”。這些舉措為管轄機製的科學化和司法的公正性提供了重要保障。

此外,為確保良法善治,要確保人才並需合理配置人才資源。《決定》要求“暢通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幹部和人才相互之間以及與其他部門具備條件的幹部和人才交流渠道”,“健全政法部門和法學院校、法學研究機構人員雙向交流機製”,這必將有助於相關領域活力的激發,有利於提升司法的公正性和權威性。

為以良法求善治,《決定》除了在以上三個方麵對權力配置和運行作出全麵係統的配置外,還特別注重調動和發揮各方麵的積極性,為確保行政權力的運作提供科學支撐。《決定》強調要“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製度……保證法律顧問在製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這些輔助機製的建構和完善,將有助於政府工作效率和質量的提升。無論是理論層麵的探討,還是實證層麵的協調,都需要切實做好形式法治主義和實質法治主義的對話,要有助於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有助於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有助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

為以良法求善治,《決定》明確規定要“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這是對依法行政原理的最好詮釋。依法行政的原理,或者稱為依法律行政的原理,一般被區分為法律保留和法律優越或者法律優先兩項原則,在此基礎上還有司法審查予以保障。法律保留的原理要求行政活動必須有權力機關製定的法律根據。法律的優先原理要求任何行政活動都不得違反法律,且行政措施不得在事實上廢止、變更法律。我國行政法學者將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歸納總結為行政法治原則,並從合法性原則和合理性原則兩個方麵展開論述,進而以公開原則予以保障。這實質上揭示了法治國家的主要內容所在。

堅持依法行政的原理,既要重視治官、治權力,亦要重視依法實現權利保障。正如《決定》所強調,要“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重視兩者之間的辯證關係,重視公權力和私權利的均衡,重視私法關係對於公權力運作的重要意義,同時也重視公權力對私法領域的影響和製約作用。唯有如此,才能最終實現“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目標。

換言之,依法行政的核心矛盾是權力規製與權利保障及其相互關係,是規範和約束行政權力,同時也強調依法保障和實現權利。以良法求善治,要求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必須依照法定的權限、範圍、條件和程序履行職責,依法行使行政權力,既不缺位,又不越位,也不擾民,充分實現公共利益,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比較行政法研究所所長)

【參考文獻】

①2013年11月12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

②楊建順著:《行政規製與權利保障》,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責編/徐豔紅 美編/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