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以為,凡是跨越校園過渡到社會的戀愛,都是經曆過上蒼檢驗,得到四方庇佑,愛情寺中開過光的。他們就應該在一起,不然就太傷天害理了。
此刻,縕城最繁華的地段,華麗的商業街,雖是工作日,卻是一樣的人流攢動,恍然入眼飛奔而起的一抹紅色卻是顯得格格不入。
寒冬臘月的時節,瑟瑟寒風刮過,直麵寒風的皮膚刺骨的痛,苗茜薔才想起自己隻穿了一襲抹胸長裙,匆忙間隻顧的裹了一件黑色薄衫出來,一手提著裙擺,一手環臂取暖,一雙黑底細高跟足足有三寸,‘噠噠’的聲音如密雨一般急促,也映著她的心跳,慌亂,而又忐忑。
一臉精致的妝容,配著這身打扮著實美得不像話,卻因處在深冬大街之上,惹得過往的行人都向她投來異樣的眼光。
苗茜薔看著手機屏幕長亮了一下,而後暗下去,而後又亮起來,垂眸掃了一眼,是她的經紀人李紅儒,用頭發絲想想也是前來質問她的,索性不接,沒有幾秒,那邊便按下了結束鍵。
隻是,恍然間瞟著手機屏幕之上的男人,她開始明白,從深秋到了嚴冬,已是整整三個月,她等來的不是春暖花開,而是百花凋零。
張清政的承諾,已是深深烙印在苗茜薔的腦子裏,分明記得剛入秋的時候,青澀胡茬的男人用下巴抵著她的頭,摟著她窩在沙發裏,一副深情款款:“小喵,待到縕城街道滿是通紅的楓葉,嫁給我可好?”
苗茜薔嘴上說,哼,你這求婚也太過簡單,不合格,退回去重改,其實她的心裏已經開心猶如飛到外太空一般。
哪知沒過幾天,換得來張清政的十五字分手之言:算了吧,我們!此後,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今日若不是顧真打電話與她說家門口被張清政醉酒堵了去,她才不會正拍著雜誌封麵私自跑出,在大街上幹這種回頭率百分之百的事情。
她要見這個突變絕情的男人,從雜誌社到家中,這條路不過十五分鍾,卻途經縕城最繁華的地段,走路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長長的發絲飄在身後,因是背上的汗水重了些,竟貼在了身上,苗茜薔顧不得這麼多,一邊小跑一邊想著,三個月未見,該拿何種的態度對待他。
忽覺得腳下的感覺些許柔軟,全然沒有地磚的僵硬,慌忙低頭一看,一個身著炭灰色西裝的男人抿嘴作痛,態度倒是溫和:“咳咳...不好意思,硌你腳了!”
一句話把苗茜薔弄得萬般局促,看著麵前的男人隱忍咬牙,趕忙賠笑:“啊....不好意思!是我走路太急了!沒事吧?”
“確實走的不淡定。”他風趣的說道,而後把苗茜薔上下一頓打量,看她及腰的長發粘在背後,不禁暗歎,穿成這樣還能出汗,是有多急。
他從不與女人一同計較,況且知曉麵前的女人是無意,隻是,他這還是第一次被女人的高跟鞋踩到,還是細高跟,幸好這女人瘦,不然今日定是穿透了他最愛的這雙鞋,當然,還有腳掌。
苗茜薔見他沒有生怒,再道一聲不好意思,轉身飛奔而去。
留得他一個人在原地愣神,竟是這麼匆忙的道了一個歉,他這份痛挨的可真不值,扭轉了一下腳踝,原地踏了幾步,嗯,還好,沒有殘疾的危險。
回身望著健步如飛的苗茜薔,腳上的高跟鞋倒溫順聽話的跟隨著她,苗條的身子在華麗的街道相襯下,顯得她極其單薄。
她也沒想到已是轉過一處牆角,一道凝望的目光才收了回去。
她一麵跑著,腦子裏張清政的麵孔止不住的往外冒,和張清政已是分手三個月零八天,苗茜薔每天都是掰著手指頭算過來,日日昏昏沉沉的上下班,工作則是能推就推,進入睡夢總被分手幾字驚醒,夜夜起身數次,撥開窗簾往下看,盼望張清政能忽然出現在樓下,就像大學時期追求她時一樣,站在樓下背著畫板,月光傾灑少年身上,執筆作畫的樣子甚是耀眼美好,而她,後來也是將張清政愛到了骨子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