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陽終者,耳聾,百節盡縱,目景絕係,絕係一日半死矣,其死也色先青白,乃死矣。
注:足少陽膽經之脈,起於目銳眥,上抵頭角,下目後,入耳中,上走耳前,故其終也耳聾,目睘絕係,少陽主筋骨,故百節盡縱,色青白者,金木相克也。
“陽明終者,口目動作,喜驚,妄言,色黃,其上下經盛不仁,則終矣。
注:足陽明胃經之脈,起於鼻,交額中,下循鼻外,上入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其支者循喉嚨,入缺盆,下腹,屬胃絡脾故其終時必口目動作、喜驚、妄言。黃色者,土色也,胃絕而脾色見。上下之經,亦皆盛而不行,無胃氣以養經矣。
“少陰終者,麵黑,齒長而垢,腹脹閉,上下不通而終矣。
注:足少陰腎經之脈,入腹,開竅於二陰,故其終也,腹脹閉塞而不通,腎主骨。齒為骨餘,故齒長而垢,腎色黑,故麵黑。
太陰終者,腹脹閉不得息,氣噫善嘔,嘔則逆,逆則麵赤,不逆則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則麵黑皮毛焦而終矣。
注:足太陰脾經之脈,循足大趾內側出腨內,上陰股,入腹,上膈,挾咽,連舌本,散舌下。故其終時,腹脹而不得息,噫嘔交作,上下不通,麵黑而皮毛焦也。太陰之脈,從胃上注於心,即火生土之路也。噫為心病,脾絕而氣逆於上,則為噫為嘔,而麵見心之赤色。若不上逆心,是土敗而為腎水所乘,則上下不通,麵現腎之黑色,且並見手太陰之氣絕而皮毛焦矣。
“厥陰終者,中熱嗌幹,善溺心煩,甚則舌卷卵上縮而終矣。此十二經所敗也。”
(八)凡刺胸腹者,必避五髒,見《素問·診要經終論篇第十六》。
(九)五髒氣絕不可刺:《靈樞·經脈第十》:“手太陰氣絕,則皮毛焦。太陰者,行氣溫於皮毛者也,故氣不榮,則皮毛焦,皮毛焦則津液去皮節,津液去皮節者,則爪枯毛折,毛折者則毛先死,丙篤丁死,火勝金也。
注:肺經之榮在毛,合在皮,氣絕而不榮,則皮毛焦,皮毛一焦,是皮節之津液去,而皮毛焦者,甚至爪枯毛折矣,毛折則毛先死,其死也必在丙丁之日,金被火克故也。
“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脈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毛色不澤,故其麵黑如漆柴者,血先死,壬篤癸死,水勝火也。
注:心主脈,又生血,氣絕則血脈俱枯,毛色不澤,麵色如漆染者,血先死,血死不能久生,其死也必於壬癸之日,火被水克也。
“足太陰氣絕者,則脈不榮其肌肉,口舌者肌肉之本也,脈不榮則肌肉軟,肌肉軟則舌萎人中滿。人中滿則唇反,唇反者肉先死,甲篤乙死,木勝土也。
注:脾主肌肉,唇舌為肌肉之本,故脾氣不榮,則肌肉軟,其舌萎,其人中滿,其唇反,唇反而肉先死矣。其死也必於甲乙日,土被木克也。
“足少陰氣絕,則骨枯。少陰者冬脈也,伏行而濡骨髓者也。胡骨不濡則肉不能著骨也,骨肉不相親則肉軟卻,肉軟卻故齒長而垢,發無澤,發無澤者,骨先死,戊篤巳死,土勝水也。
注,腎主骨,其脈行於冬而濡骨髓,唯腎氣絕,則骨枯肉脫齒槁發焦,而骨死矣。其死也必於戊巳之日,水被土克也。
“足厥陰氣絕,則筋絕,厥陰者,肝脈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器,而脈絡於舌本也。故脈弗滎則筋急,筋急則引舌與卵,故唇青舌卷卵縮則筋先死。庚篤辛死,金勝木也。
注:肝之合在筋,其筋下聚於陰器,而上絡於舌本,故氣絕則筋急,引舌與卵,其筋已死矣,其死也必於庚辛之日,木被金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