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智能時代(2 / 3)

畢竟這些工作機器人的製造技術以及智能控製程序,以及配套的電池技術、納米材料技術,全是通過“科技樹網”擴散出去的,這個網站是一切的萬惡之源。

且事關全國十幾億人的飯碗問題,無論如何,周鳴都不能坐視不管。

畢竟科技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確會帶來許多負麵影響。

譬如這個機器人搶人飯碗的問題,就讓很多人感到憂慮和反對,生怕自己被機器人淘汰。

這種擔憂是十分正常的,誰都要養家糊口,誰都需要有份工作,但“機器人搶人飯碗”問題,真算是一個問題麼?

周鳴搖了搖頭。

這根本算不了什麼大問題!

以他在多個高科技副本中的見識,至少可想出數十套的解決方案!

其中最常見也是最普遍的辦法,就是允許公民自由購買“工作機器人”,再讓這些機器人工作賺錢,所獲得的收入,歸公民個人。

假如一台工作機器人的售價是10萬元,你把它買下來後,讓這台機器人去上班幹活,假如每月工資5000元,最多兩年,個人就能完全把這台機器人的成本賺回來。

若這台工作機器人可工作20年以上,給所有者創造的經濟效益,可以說非常可觀。

若你擁有十台、二十台的工作機器人,則相當於你是一個10人、20人團隊的老板,可以拿到10人、20人的工資不說,你還不需要給這些機器人發放工資,隻需支付電費、修理費即可。

也不要提供五險一金,也不必擔心出現傷殘,可以使勁地剝削壓榨!

這樣的小老板,可以說比那些擁有上千人員工的大廠老板還爽!

賺的利潤還更高!

工作機器人一出,可以說無任何理財產品可與之媲美,沒有任何商品的投資價值,比得上工作機器人!

所以隻要允許個人自由購買工作機器人,手頭上有點資金的公民,不介意掏出一筆錢,買一到若幹台的工作機器人,代替自己工作,替他養家糊口。

即便最後他失業了,但隻要至少有一台工作機器人創造的收益屬於他,他不僅不算失業,相反他還歡迎這種失業。

所以想解決“機器人搶人飯碗”這個問題,關鍵在於是怎麼讓麵臨失業的人們,擁有他們的工作機器人。

不過,工作能力出眾,破壞力同樣強大的機器人,掌握在個人手中,若沒有用在正途,定會導致很多問題。

尤其是在工作機器人推出前期,相關方麵的法律製度還不完善,一旦出了問題,會引起巨大輿論凡響。

故而“機器人革命”初期,大部分的工作機器人,不會走入千家萬戶,不允許被私人使用,而是進入各種各樣的工廠和流水線,替代數千萬的中低端工人。

等環境條件成熟後,工作機器人,才會允許被個人購買,走進千家萬戶。

隻是在推廣初期,會遇到不小阻力。

不過周鳴也有解決辦法。

那就是允許個人購買工作機器人的“收益權”!

即個人不必把工作機器人購買到自己家中,而是直接給大量使用工作機器人的工廠一筆錢,購買一台至多台工作機器人的“收益權”。

譬如說你給工廠10萬元,工廠添置了一台工作機器人,然後這台工作機器人每個月創造的收益,會以每月5000元工資的形式,發放到你個人的賬號中,相當於領了機器人的“工資”,並保證可以持續領取20年。

這樣對個人而言,省去了許多麻煩不說,賺的收益也一分不少。

對工廠而言,10萬一台的工作機器人,不管購買多少台,因有人幫忙投資,工廠也節省了大量的起始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