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元代之前,逸品隻是指那種不拘常格的畫法,並沒有特定的圖式和風格意味。這個時期的“逸”是放逸的“逸”,超逸的“逸”。到了元代,“逸品”有了特定的圖式和風格意味,畫家變得心態平和,創作也平淡天真,區別於早先的畫家的狂放不羈,被納入了溫、良、恭、儉、讓的最高傳統文人畫品位之中。例如,元代倪雲林說“餘之竹,聊以寫胸中意氣耳”“草草以求自然”“畫以寫胸次之磊落”“畫以自娛”。由“野”變為了“文”,由“狂放”變為“平淡”,是一種不再摻雜任何不良情緒的“平和”“中和”之美,與中國傳統儒學的中庸之道相合,表現出一種極其潔淨恬淡的美,更易給人美的享受。
自明代開始,畫品中的這一品位又有了新的特定的含義,從社會學的角度看,它指的是文人所企慕和仿效的那種風姿——飄逸、雅逸;從藝術形態學的角度看,它被定為淡墨煙嵐的山水作品,這樣,“雅逸”之“逸”就區別於“放逸”之“逸”,“野逸”之“逸”,有“秀逸”“清逸”的意趣與韻味,書卷氣寓於畫中,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清惲南田是繼董其昌以後對逸品作進一步闡述的畫家,在《南田畫跋》中,其認為逸品畫應當“脫去縱橫習氣,淡然天真”體現清逸、高逸之美,就像詩文一樣,無意為之乃佳。
直到近代,齊白石、黃賓虹、吳昌碩、潘天壽都主張“逸”,使文人畫占據畫壇,一枝獨秀、獨領風騷。“逸品”之所以在中國畫的發展中有立足之地,其在於文人畫家無功利性的創作,把繪畫當做抒發情感的表現,避開身陷物象之本身,使整個創作進入到“無我之境”中去,進而把繪畫的重心由表現物象之形轉移到繪畫的本體上來,寄興寓意,抒畫家之情,寫畫家之意。當然,隻有這樣的畫作,才具有藝術感染力、表現力,從而具有耐人尋味、雅俗共賞、經久不衰的氣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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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係陝西師範大學2011級碩士研究生
(責任編輯:賀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