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判斷力批判》中美的分析(2 / 2)

康德談第二種契機,從量的方麵分析。將個體的美感推置開達到一種普遍性。他為證明此理論的可信性,假設了一個概念叫“共同感受力”。他認為,個體在審美的過程中,是拋開任何功利性因素的。因此,每個人的器官內部都像有一種體會“共同感受力”的器官,可以達到一種相同的感受效果,從而具有了普遍性。

康德討論鑒賞判斷裏麵所觀察到的目的關係,是為了更好地對美的內容進行界定,這就需要我們在意識中把關涉“美”的事物對象化。隻有對象化,我們才能開始評論它、研究它。因為美不涉及概念或知識,而唯有概念或知識才能被“對象化”,才能被我們的認識所把握。由於鑒賞判斷去把握“美”,不可能涉及概念,所以要把它所把握的事物進行對象化,就隻能通過“合目的性”。我們可以說它是鑒賞判斷借來的,或者“推論”來的:是向概念或知識在“合目的性”的工作原理中借來的一個“形式”。 那麼,“對象的合目的性的形式”就是在對象身上“看”出的一種“合目的性”:隻有這樣去“看”,“美”才能被對象化,才能被我們的判斷力所把握。我們幾乎也可以這麼認為,在“美”的身上,我們無法為它附加上一個“目的”。由此觀之,我們把握的對象化了的“美”,隻可能是一個無目的的表象。

在第四契機當中,康德重點論述筆者上麵已經提到的“共通感”。共通感不僅決定了鑒賞判斷在“量”上的普遍性,而且,它作為鑒賞判斷的主觀原則是鑒賞判斷的前提。鑒賞判斷中的“共通感”是從屬於“知性”的“共通感”那裏借來的術語。“共通感”原本是代表“知性”先天原則的一個術語,它意指知性依靠它來對概念或知識進行邏輯判斷,進而統籌為普遍性的原則。鑒賞判斷中的“共通感”,則被“看做”是感性靠它來對對象直接進行審美判斷的中介。感性避開概念或知識,在“共通感”的前提下把握“美”,形成審美判斷的普遍性的愉悅。

三、康德對美的分析的意義

康德從審美判斷的四個契機出發,歸納出了“美是什麼”。其實,康德對“美”的分析最重要的不是得出“美是什麼”的結論,而是讓我們理解判斷力中的鑒賞判斷的工作機製。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對我們的判斷力本身劃分的領地有一個了解,從而使我們在把握世界的時候,避免出現認識能力上的偏差。

康德論述審美意識的範疇,如審美過程的“無功利性”,純粹美與依存美,快感的雙層含義,以及康德的“天才說”,等等,都對後世美學思想的發展有著靈魂式的指引性。尤其對席勒的影響,使之更加完善了“遊戲衝動”說,更進步地將感性衝動與理性衝動和諧統一起來。

參考文獻:

[1]康德.判斷力批判[M].鄧曉芒,譯.北京:人民美術出版社,2002.

[2]威廉·荷加斯.美的分析[M].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

作者單位:江蘇省鄭梁梅高級中學

(責任編輯:曹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