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談到城市在選擇不同的社會與政治價值觀時,他們把“氣質”(Ethos)混同於精神。“氣質”被定義為一個民族或社會的代表性精神、普遍的心態。城市精神定位為生活在某個城市的人普遍認可的一種價值觀與視角。城市精神是一座城市的靈魂,是一種文明素養和道德理想的綜合反映,是一種意誌品格與文化特色的精確提煉,是一種生活信念與人生境界的高度升華,是城市市民認同的精神價值與共同追求。
2.3 城市場景視角
城市場景主要是指“場景理論”。該理論是新芝加哥學派新近提出的城市發展理論。他們認為,截止目前,解釋城市發展的社會理論中有兩種:第一是從生產的觀點來研究消費與居住,第二是從人力資本的視角來分析工作與就業。這兩種理論視角及其所形成的理論對工業社會的城市發展做出了貢獻。代表學者有亞當·斯密(Adam Smith)、卡爾·馬克思(Karl Marx)、阿爾弗雷德·馬歇爾(Alfred Marshall)等,他們把土地、勞動、資本和管理作為生產要素,來解釋工業社會裏的城市發展。
然而,隨著後工業社會的來臨,大批製造業從城市中心撤離,取而代之的是文化創意、休閑娛樂、高新技術和金融服務等新興產業,城市形態開始由生產型向消費型轉變。城市形態的轉變,傳統以生產為導向的社會理論已經不能完全解釋城市發展,需要以消費為導向的一套新學術語法體係來對後工業城市的發展進行詮釋。在這樣的背景下,“場景理論”(The Theory of Scenes)應運而生,它以消費為導向,以生活娛樂設施為載體,以文化實踐為表現形式,推動著經濟增長,重塑後工業城市更新與發展路徑。
場景理論中的“場景”一詞來源於“Scenes”的翻譯。根據“場景”在電影中的應用來看,它包括對白、場地、道具、音樂、服裝和演員等影片希望傳遞給觀眾的信息和感覺。在場景中,各個元素的關係是相互有機關聯,同質元素布局之間有必然的出現關係,異質元素布局之間將表達顛覆性的思想。特裏·克拉克將該現象引入到城市社會的研究中,進而形成了“場景理論”。在城市中,場景的構成是“生活娛樂設施”(Urban Amenities)的組合。這些組合不僅蘊含了功能,也傳遞著文化和價值觀,文化、價值觀蘊含在城市生活娛樂設施的構成和分布中,並形成抽象的符號感和信息傳遞給不同的人群。尤其注意的是,“場景”概念已經超越了生活娛樂設施集合的物化概念而是一種法國社會學家塗爾幹所描繪的社會事實,作為文化與價值觀的外化符號而影響個體行為的社會事實[4]。
場景理論是基於作為的城市研究新範式,把城市空間的研究從自然與社會屬性層麵拓展到區位文化的消費實踐層麵。他們對紐約、洛杉磯、芝加哥、巴黎、東京和首爾等大城市的研究後發現,都市生活娛樂設施的不同組合,會形成不同的區位“場景”,不同的區位場景蘊含著特定文化價值因素,文化價值觀因素又吸引著不同群體,從而催生高級人力資本與新興產業的聚集效應,推動著城市更新與發展。這正是後工業城市發展的典型特點。
場景理論的研究出發點在於:後工業社會裏,個體空間行為動機凸顯在個體對文化與價值觀的訴求。特定區域文化與價值觀蘊藏在社區、建築、人口、風俗和群體性活動中,並外化為生活娛樂設施的功能、種類、布局的總和(場景)。文化和價值觀通過區域場景來反映和形塑著人們的空間行為動機與現代生活秩序(表2)。
2.4 三種理論視角的比較分析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對城市文化、城市精神和城市場景三種社會理論有了初步了解。三者相同之處在於強調人文特征對城鎮發展的意義,尤其是城鎮發展過程中地方特質的重要性。但是,三者在解釋城鎮發展過程中同質化問題的優劣各不相同。從理論特點和適用性兩個維度,本文對其進行比較後發現,場景理論在規避與解決城鎮發展同質化現象上有更大的優越性。具體分析如下:
其一,“城市文化”理論的提出,主要是為了批判現代技術社會使人和城市失去個性的傾向,主張現代技術社會應與人本主義的目標相協調。芒福德開誠布公地指出,城市發展的基本問題首先是社會問題,其次是美學問題,城市的本質建立在是否滿足人們的基本需要。他反對城市的無序擴張,提倡把城市進行人性化尺度與自然環境的融合。他批判當時城市發展從普遍性到同質性,從地域性到集中性的現象。
可惜的是,“城市文化”盡管指出了人文主義對城市發展的重要性,但是這個概念本身過於寬泛和模糊,要給它下一個嚴格而精確的定義實屬不易。不少政治家、經濟學家、社會學家、人類學家、藝術家、地理學家、文化學家以及規劃師與建築師等試圖從各個角度來界定它,迄今為止,沒有一個公認的、令人滿意的答案。對於一個學術性的理論工具,不利於測量和操作化,在科學語境下的實踐運用大打折扣。
其二,“城市精神”視角強調城市獨特性在於人文方麵,而人文的重要性在於構建城市歸屬感上。歸屬感是人類的基本需求,但民族主義常常帶有破壞性。與擁有軍隊的國家不同,城市在強調獨特性或在其他方麵的城市競爭中,不至於發生暴力戰爭。市民對城市精神的自豪感將有助於激發認同感,有助於抑製民族主義情緒的泛濫。可以說,重新發現城市的精神是社會學的重大任務。
不幸的是,“城市精神”盡管也強調城市獨特性在於人文上麵,而且這種人文偏重於城市認同與歸屬,但是,這個概念本身過於主觀,難於操作化與測量,不具備科學性。
其三,場景理論的研究出發點在於[7]:後工業社會裏,個體空間行為動機凸顯在個體對文化與價值觀的訴求。特定區域文化與價值觀蘊藏在社區、建築、人口、風俗和群體性活動中,並外化為生活娛樂設施的功能、種類、布局的總和(場景)。文化和價值觀通過區域場景來反映和形塑著人們的空間行為動機與現代生活秩序。
因此,本文認為,城市場景理論在解決城鎮發展同質性問題方麵更具有優越性。該理論繼承了人文主義特征對城市發展重要性的思想,強調城市獨特性在構建城市歸屬感與認同感方麵的作用。與城市文化與城市精神不同的是,該理論不寬泛、也不模糊,更不主觀。個體對於城市場景也容易觸摸和感受,這為區域文化的測量奠定了科學基礎。因此,這也是本研究借用場景理論的原因所在(表3)。
3 城市氣質建設提供的解決方略
3.1 場景理論是研究城市氣質的基礎
“城市氣質”是基於新芝加哥學派提出的城市研究新範式“場景理論”而提出來的,是該理論的中國本土化結果。筆者有幸在2012年參加芝加哥大學社會學係終身教授Terry Clark的“Urban Policy”課程和“Scenes Workshop”工作坊,學習和了解“場景理論”,回國之後,一直從事這方麵的研究與推廣,先後撰寫並發表了《場景理論與城市發展》、《場景理論與城市公共政策》、《城市社會學前沿:場景理論述評》以及《大城市新行動戰略:消費城市》等文章,係統闡述了克拉克的場景理論的思想。
作為一個科學的理論工具,我們有必要給城市氣質下個定義。城市氣質是指由各種消費實踐所形成的具有符號意義的空間,集興趣、娛樂、休閑、夢想和體驗的價值文化複合體。通俗來講,生活文化設施不僅僅是物質概念,而是一種外化的符號,這種符號感具有文化與價值觀的屬性,同一符號下的聚集會形成不同的城市場景,因此,城市場景是市民文化與價值觀的折射;人們願意在自己喜歡的文化與價值觀裏去娛樂、去休閑、去體驗以及去追求夢想。
從這個層麵上來講,城市氣質是一種文化價值複合體,是塗爾幹筆下的“社會事實”和韋伯強調的“理想類型”。 它已經超越了生活娛樂設施集合的物化概念而是一種社會事實,一種作為文化與價值觀的外化符號而影響個體行為的社會事實。事實上,場景就是一種社會空間,由各種消費實踐所形成的具有符號意義的社會空間。個體在這裏進行著消費實踐,收獲著由實踐而帶來的情感體驗,如愉悅或憎惡、漂亮或醜惡、正確或錯誤、真實或虛構等。
城市氣質的核心是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生活文化設施組合成的城市場景。正如前文所分析的那樣,生活文化設施作為符號而存在,這種符號是市民文化與價值觀的反映,同時,這種符號所形成的場景又對市民的行為與認知產生影響,而且是潛移默化的塑造。另外,城市的文化特征是由這些生活文化設施作為載體傳承,城市的場景是由這些生活文化設施而構成,城市的氣質借助於這些生活文化設施得以彰顯。
事實上,基於場景理論的城市氣質研究,是沿襲了帕克關於城市社會研究的傳統與方法。帕克上世紀20、30年代在撰寫《城市:對於開展城市環境人類行為研究的幾點建議》中強調,城市絕不僅僅是許多個人的集合體,也不僅僅是各種社會設施的集合體,城市也不隻是各種服務部門和管理機構的簡單聚合;城市是一種心理狀態,是各種禮俗和傳統構成的整體,是這些禮俗中所包含,並隨傳統而流傳的那些統一思想和感情所構成的整體。總之,城市絕非簡單的物質現象,絕非簡單的人工構建物,它是人類屬性的產物。
這裏,帕克強調的“人類屬性”最顯著的特征就是個體文化與價值觀傳統。如何反映這種文化與價值觀呢?我們認為,這要從與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生活文化設施入手,諸如餐館、健身房、咖啡館、俱樂部、小賣部等生活設施提供的生活舒適與便利,博物館、藝術館、畫廊、文化遺址等文化設施提供的美學享受和內在深刻,正是我們研究城市人類屬性的最好出發點。那麼,城市氣質正是基於此,基於這些生活文化設施構成的城市場景,這種場景中蘊含的文化價值觀傳統。
除此之外,基於場景理論的城市氣質研究,還繼承了威廉·托馬斯(William Isaac Thomas)的“情境定義”和米德(G. H. Mead)、赫伯特·布魯默(Herbert Blumer)的“符號互動論”。這也是新芝加哥學派領軍人物特裏·克拉克(Terry Clark)的場景理論對老芝加哥學派理論的傳承與發揚。
托馬斯提出,一個人對情境的主觀解釋(或定義)會直接影響他的行為。他甚至得出了如下結論,“如果人們把某種情境定義為真實的,那麼這種情境就會造成真實的影響。”具體來講,在社會情境(客觀)與行為反應之間存在著“情境定義”。一套支配人們行為、調節個人願望的道德法規是通過連續的情境定義才建立起來的。情境定義的概念使人文主義在環境刺激與行為反應之間,有一個人類行為特有的解釋、選擇、判斷等主觀心理活動。這也就是為什麼托馬斯強調知道人們實際上怎樣想要比知道他們所想的內容在客觀知識意義上的真偽更重要的緣故。
異曲同工的是米德和布魯默開創的“符號互動論”也具有同樣的思想。符號互動論認為事物對個體社會行為的影響,往往不在於事物本身所包含的世俗化的內容與功用,而是在於事物本身相對於個體的象征意義,而事物的象征意義源於個體與他人的互動(這種互動包括言語、文化、製度等等),在個體應付他所遇到的事物時,總是會通過自己的解釋去運用和修改事物對他的意義。他們把符號互動論歸結為三個基本論斷:其一是人們對某一客體采取的行動主要依據他們對客體的定義;其二是人們對客體的定義產生於社會互動之中;其三是人們對客體的定義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時加以修正。
3.2 場景文化價值特征是構建城市氣質的依據
由生活文化設施組合形成的城市場景,蘊藏著不同文化和價值觀念,這也是場景的特征。我們把這種場景特征看作是城市氣質形成的基礎。場景中蘊含的文化價值存在多種維度,因此,城市氣質也有不同的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