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二十四)(1 / 2)

請了龍以後,諸事太平,生意興隆。

不過,這中間還是發生了一次不大不小的波折。

盡管小偉和老八都有了各自的事業,在外人眼裏,他們都成了“企業家”,不過自家兄弟關起門來的時候,我這邊的事情,主要還是要依仗他們勞神費力地運作。尤其是小偉,一旦遇到小四在那邊發回來的單子數額超過一定限度的時候,他就必須親自過去督陣,從報關,出貨,收貨,收款等各個環節加以把控,以免出現意外。

有一次,小偉帶著新加入的東東過去出貨、收款,起初一切順利,隻不過剛剛取了支票,人就被扣下來了。

小四打來越洋電話,拉起了警報,據小四講,扣押小偉的人,是另外一個地區的地方勢力,有槍有炮,常年征戰,這些人,我們是惹不起的。

怎麼辦?小偉的家人已經快把我的手機都要打爆了,我除了著急,也實在想不出來更好的辦法,如果要報警,第一個外事無小事,這個道理我懂,其次,現在那些人目的不明確,最好還是不要輕舉妄動。

我還是決定私下解決,在焦急中等了一天,扛住了巨大的壓力,小四通過他舅舅的關係終於了解到對方的意圖,對方開出的條件是,要想繼續做這條線路的生意,每走一單都必須上交固定數額的“補償款”,另外,如果要保小偉、東東平安無事,這一次必須一次性支付一筆7位數的“辛苦費”。

如果是在以前,對於類似的事件,我肯定第一時間會想到硬碰硬,以強力的方式去解決,可是這一次,第一這不是在家門口發生的事情,第二,盡管是正當生意,我們畢竟是借船出海,到別人的碼頭上去混飯吃,要想長期混下去,強龍不壓地頭蛇,真要是依靠上層幹預或者其它的勢力去解決的話,他們在暗處,我們在明處,在未來某個不確定的時間裏麵,最後吃虧的,肯定還是我們。

我決定舍財免災,買個平安。

我和阿麗、小四、老八,搜幹刮盡所有的現金,離對方開出來那個數額還差100萬,能想的辦法全部都想了,再湊不齊,就隻有賣房子了。

要賣肯定也是賣我的房子,當我在房地產交易中心正準備辦理過戶手續的時候,手機突然響了,來電顯示是一個熟悉而陌生的號碼。

是小薇,她約好我10分鍾以後在展覽館的後門碰頭,她帶錢過來。

不用說,肯定是阿麗告訴她這個消息的。

小薇開著一輛敞蓬的TT,副駕上坐著一個可愛的小女孩,專心致誌地吃著冰淇淋。

小薇帶過來80萬現金,收了錢,缺口已經不大了,我立即訂了票直飛昆明再轉道和小四會合,這一次的事情我必須親自去辦。

一手交錢,一手交人,小偉和東東終於回到了親人的懷抱。

回CD以後,我們在飯店為小偉他們壓驚,看到我欣喜之餘流露出來的傷感,除了阿麗,沒有一個人懂得我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