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用藥是我們每個家庭的必備品之一,但是有很多藥用不完,最後就過期了,有的人對於這種過期藥就會隨手扔掉,或者賣給收藥的人,其實這樣做會給我們的環境、他人的健康帶來危害。
過期藥處置不好會帶來很多危害:如果誤服過期藥,輕則延誤病情,重的甚至可以危害生命。過期藥一旦被不法藥販回收,會再次流入藥品市場,危害患者。
藥品在過期以後,已失去應有的藥效,人服用後,不僅不能治病,還會造成不良後果,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尤其是一些特殊性質的藥品,如青黴素,如果自行處理,防護不當或者散發到空氣中,可能造成過敏;粉針劑藥品則會造成皮膚潰爛等。另外,隨便扔藥還會對水源造成威脅。
藥品一旦過期變質就應徹底銷毀,以防流入不法分子之手。最好的辦法是將過期變質的藥品交回醫院藥房進行集中處理,以免汙染環境,尤其是一些特殊性質的藥品,如青黴素,如果自行處理,防護不當或者散發空氣中,可能造成過敏意外。
所以,對於過期藥我們最好分門別類地進行處理。妥善的做法是:像藥片、藥丸、膠囊一類藥品,應分別用紙包好,再投入密閉的紙筒內丟棄;藥水、口服液等液體藥品應在不混雜的情況下,分別倒入下水道衝走;軟膏、脂膏一類藥品,應將其膏體從容器中擠出,收集在信封內封好後丟棄;針劑、水劑類注射用藥,應該連同其完整外包裝一起,裝入紙筒內密閉後丟棄;而噴霧劑、氣霧劑之類,則應在戶外空曠地上,在避免接觸明火的條件下徹底排空。為了避免處理過期藥的麻煩,以及過期藥處理不當帶來的嚴重後果,對於平時的家庭自備藥品,一次性不要購買那麼多,還要經常檢查有沒有過期、有沒有受潮變質等異常情況。
為了保證藥品在有效期內真實有效,藥品的存放應能保證存貯條件。首先,應注意藥品的保管條件,避免高溫、光照和潮濕。許多藥品說明書中有“密封,陰涼處保存”的字樣,密封的含義是隔絕空氣,避免藥品氧化,也避免潮濕空氣的進入,造成藥物潮解。陰涼處是指不高於20℃的環境中,如果是“冷處”,就應在6℃左右環境中,一般冰箱的冷藏室可以滿足要求。但是並不是溫度越低越好,許多液體製劑就不宜冰凍,而且像胰島素等一些自用注射液更不能冰凍。藥品的變質是不可逆的,例如:生物製品,多數需要冷藏,如果在高溫環境中存放一段時間後再冷藏,也無法彌補前一段的損失,所以,藥品保存條件應均衡始終。
藥品還應合理分類擺放。外用藥和內服藥應分開擺放,這樣才不易在匆忙中拿錯,最起碼應在藥箱中用不同顏色的口袋包好,標記清楚。更不要將用空的藥品瓶子或盒子裝其他藥品,一旦忘記,就容易搞錯,發生誤用。
溫馨提示
經過篩選準備留存的藥物在存放前要做以下處理:
包裝處理:沒有良好包裝的藥物應更換包裝。如醫院藥房付的藥大多是用紙製藥袋包裝,最好換裝到小瓶內密閉保存,防止水分與空氣的影響,如需避光應置棕色瓶內。
標簽處理:要及時貼好標簽,注明藥名,適應證和用法用量,內用藥與外用藥要用不同顏色的標簽或不同顏色的書寫以示區別。
另外,還要表明購買日期或從醫院拿取的日期,作為今後清查藥物時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