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探討水電工程項目管理模式與風險分析(2 / 2)

2.3大膽采用項目管理承包商(PMC)模式。在我國,可以選擇PMC代之管理項目,在一些水電工程項目業主對工程技術和管理不熟悉的情況之下。在我國還沒形成具備全麵管理能力的綜合性公司之前,選擇涵蓋項目建設所有階段的PMC服務是比較明智的。

向工程公司和項目管理公司轉化是我國的相關企業正在努力的方向。目前我國具備綜合能力的管理類公司比較缺乏,為了提高PMC的管理效率,使公司的效益與工程本身的建設效益結合起來,可以按照工時、利潤和獎勵相加的方式來計取費用。

3.我國水電工程項目管理的風險分析

為保證工程項目總目標的實現,業主風險管理非常重要,各種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都會增加投資者的風險。下麵對現行水電工程項目建設存在的主要風險進行分析。

3.1參與方關係複雜,內部存在利益衝突。水電工程項目的建設當中的參與方眾多,涉及投資人、建設單位、承包商等。各參與方利益矛盾與衝突十分複雜。建設過程中任何一方的過錯可能對整個工程造成損失。

3.2管理體製不健全。水電工程建設管理機構大多沒有固定性,由政府插手投資和管理。人員的權責不夠明確,因為項目完成之後,人員會調走,那麼誰來承擔風險?這是不明確的。由於分工不明確,政府部門既審批又直接參與建設,這樣一來,監督作用完全是形同虛設,整個管路水平都得不到提高。

3.3項目管理不規範,造成“三超”。存在著一些政府投資工程管理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現象,致使項目實施並未與規劃相統一的後果,直接增加了造價。參建人員隨機組合在一起,責任心不強,不能實現投資、建設、管理的統一,容易造成“三超”現象,即“超投資、超規模、超標準”。

3.4施工單位缺乏足夠的風險意識。有些施工企業內部造價估算定額體係不夠完整,在不了解自己生產成本的情況下為了中標而盲目報價。工單位缺乏足夠的風險意識,對可能存在的風險毫無察覺或者是存在僥幸心理。

3.5缺乏優秀的項目管理人才。優秀的項目管理人才是工程能否安全有效建成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中小型水利工程項目建設中。優秀的項目管理人才可以實現科學合理的人事分配,各盡其用,各司其職。

3.6監理機構受製約,影響工程質量。為保證工程質量,我國建立了專門的保證體係,並且以抽查方式為主監督建設項目實施的全過程。監理單位受業主委托,而施工單位認為監理單位偏向業主,這樣監理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受到製約,導致出現偷工減料、施工方法拙劣、工程驗收不規範等各種影響工程質量的現象。

對於以上提到的結合國情的三種水電項目管理模式的風險分析:

總結

不管是投資主題還是規模不同,任何的水電工程都應該選擇合適的項目管理模式以達到降低風險、保證工程質量的目的。健全管理體製、吸納優秀管理人才、增強風險意識等等都將會對水電工程質量的保證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