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提升對行政事業單位對國有資產管理的意識
不從管理意識上提高對國有資產的重視,一切工作都無從談起。隻有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對於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有具體的了解和認識,對資產管理工作重視,才能夠把工作做好。應該在日常的工作中,加強對於國有資產管理的宣傳工作,定期開展教育會議,使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根本上意識到這一問題的重要性。
3.2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
目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中的問題和現狀要求必須盡快完善和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已經於2008年10月28日通過,於200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但這隻能作為管理體製改革中的第一步,不可能僅僅通過一部或某幾部法律法規就能改善。要不斷健全法製建設,詳細劃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的目標、範圍和程序等,對於違背相關程序的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使得改革有法可依。
3.3完善相關資產管理信息係統
1)成立高規格的資產清查領導小組,全麵開展單位資產清查,徹底摸清家底,統一核實處理單位曆年遺留問題,以核實數據為依據,修正資產管理信息係統數據。2)優化資產管理信息係統功能,簡化操作程序,完善單位基礎數據轉換、分析、決策等功能。3)加速與部門預算、非稅收入、政府采購等信息係統網絡對接、交換反饋,真正實現資產的實物管理、財務等理、資金管理的有機融合。同時,健全的國有資產財務管理製度要求定期核算總賬和明細賬,對於資產的流入和流出要做詳細的記錄。資產的采購、使用和處置轉移等步驟都要先經過審批,將管理與財務聯係在一起,使賬實相符。
3.4強化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機製
在國有資產管理改革中,不可忽視的一點就是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產權進行嚴格的界定和劃分,做好產權集中管理。哪些國有資產可以使用,哪些不能使用,要做好規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應當對占有和使用國有資產的行政事業單位進行監管,禁止單位中的個人私自占用或轉賣國有資產。做好資產配置工作。對於國有資產的配置,要根據行政事業單位的需求和規模進行,製定的分配標準要公平合理,對於特殊地區特殊用途的資產要具有靈活性。在分配階段,就應做好財務預算,與之後的財務管理構成一個整體。
3.5構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績效管理體係
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績效管理體製應堅持科學性原則和全麵性與特殊性相結合的原則。科學性原則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績效評價體係和評價指標的設置應該以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預算、國有資產的特征、屬性、具體的使用過程等綜合因素來進行設立,體現在綜合把握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狀況和管理手段。全麵性和特殊性相結合的原則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的使用行為和績效評價過程是受到多方麵因素的綜合影響,而要真實、客觀的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水平就必須以全麵反映各個相關因素在國有資產管理中的作用的評價體係為準,從而使得行政事業單位在進行國有資產管理過程中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績效管理體製。
3.6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審計與監督工作
行政事業單位的審計與監督部門要切實履行其責任,加強對於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使用、占有的監督力度,將國有資產的完整性與增值作為其審查監督工作的重點內容,以便及時的發現問題,從而采取相應的措施來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另外對於固定資產的購置應該嚴格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政府采購製度,將政府采購納入公開化、透明化的公共監督之下,實行公開招標、統一公平競爭的采購原則。對於固定資產的報廢、變賣、調撥使用等則應該嚴格的堅持相關的固定資產申報、審批製度,實現固定資產的銷賬透明化與規範化。
4、結語
總之,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向規範化和科學化方向發展,維護單位固定資產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單位履行職能,對促進我國國有資產管理向規範化、科學化、法製化方向發展具有重要意義。